2015年經濟師考試《中級財稅》第一章精編講義
更新時間:2014-11-28 1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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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專題:2015年經濟師考試輔導招生簡章
中級經濟師各專業精編講義及測試題匯總 《中級財稅》第一二章精編講義
中級財稅第一章精編講義
第一章 公共財政與財政職能
本章考情分析:
年度 |
總計考分 |
考題總數 |
涉及題型和數量 | ||
單項選擇題/分數 |
多項選擇題/分數 |
案例分析題/分數 | |||
2008-2012 |
5分 |
4 |
3道/3分 |
1道/2分 |
|
【本章重要考點總結】

公共財政的理論基礎是“公共產品”和“市場失靈”理論。
考點一:公共產品的特征
1.效用的不可分割性。
2.受益的非排他性。(核心特征)
3.取得方式的非競爭性。(核心特征)即增加一個消費者,其邊際成本等于零。如國防,航海中的燈塔。
4.提供目的的非盈利性。
公共產品與私人產品的區別主要是消費該產品的不同特征,并不是指產品的所有制性質。
考點二:市場失靈與公共財政
在現代市場經濟社會中,“市場失靈”是財政存在的前提,從而也決定了財政的職能范圍。

外部效應的含義:外部效應是指私人費用與社會費用之間或私人收益與社會收益之間的非一致性,其關鍵是指某個人或經濟組織的行為活動影響了他人或經濟組織,卻沒有為之承擔應有的成本或沒有獲得應有的收益。
考點三:財政的資源配置職能
市場失靈表現 |
財政職能 |
公共產品缺失 |
資源配置職能 |
外部效應 | |
不完全競爭 | |
收入分配不公 |
收入分配職能 |
經濟波動與失衡 |
經濟穩定職能 |
(一)財政資源配置職能的含義
財政資源配置的主體是政府,所以也稱為政府資源配置。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之所以必須進行財政資源配置,主要原因:(1)許多社會公共需要和公共產品無法通過市場來提供和滿足;(2)市場配置有一定的盲目性。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之所以必須進行財政資源配置,主要原因:(1)許多社會公共需要和公共產品無法通過市場來提供和滿足;(2)市場配置有一定的盲目性。
(二)財政資源配置方式
財政資源配置方式是指政府提供公共產品的決定方式和資金供應方式。實際上是一種政治程序。
公共產品的效率由資源配置效率和生產效率組成。財政資源配置方式實質上是財政運行機制。提高公共產品的供給效率,實質上涉及政治體制的民主化、科學化和法制化的問題。
(三)財政資源配置的范圍
1、公共產品:國防、法律設施、環境保護、行政管理服務、基礎科學研究等。
2、準公共產品:如教育、醫療等。
3、天然壟斷行業的產品。
(四)財政資源配置職能的主要內容
1.調節全社會的資源在政府部門和非政府部門之間的配置 |
體現在財政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的高低上 |
2.調節資源在不同地區之間的配置 |
主要是通過稅收、投資、財政補貼和財政體制中的轉移支付等手段和政策來實現 |
3.調節資源在國民經濟各部門之間的配置 |
(1)調整投資結構 |
(2)改變現有企業的生產方向,即調整資產的存量結構 |
考點四:財政的收入分配職能
(一)財政收入分配職能的含義
收入分配的目標是實現公平分配。
經濟公平:
公平分配
社會公平:
(二)社會公平的準則
第一,保證生存權準則。
第二,效率與公平兼顧的準則。
第三,共同富裕準則。
(三)社會不公平的原因分析
第一,生產要素占有狀況的不公平(歷史原因)
第二,制度不完善(制度原因)
第三,個人及家庭狀況的不同(個人原因)
(四)財政收入分配職能的實現
1、財政的收入分配范圍。
財政的收入分配范圍也就是社會公平的實施范圍。
社會公平的實施范圍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在效率的基礎上盡可能改善初始條件的不公平;
二是完善市場機制,盡可能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
三是在個人偏好方面進行適當的干預。
2、財政的收入分配方式
實施社會公平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在組織財政收入時要考慮社會公平。
其次,在安排財政支出時要考慮社會公平。
再次,要實行社會保障以利于社會公平的切實實現。
(五)財政收入分配職能的主要內容
財政的分配職能主要是通過調節企業的利潤水平和居民的個人收入水平來實現的。
1、調節企業利潤水平:
(1)通過包括稅收、財政補貼等手段在內的各種財政手段的調節:
如:消費稅、資源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
①征收消費稅剔除或減少價格的影響。
②征收資源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剔除或減少由于資源、房產、土地狀況的不同而形成的級差收入。
③征收土地增值稅調節土地增值收益對企業利潤水平的影響等。
(2)統一稅制,公平稅負。
2、調節居民個人收入水平,主要通過:
(1)通過稅收進行調節
征收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障稅---縮小個人收入之間的差距
征收財產稅、遺產稅、贈與稅---調節個人財產分布。
征收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障稅---縮小個人收入之間的差距
征收財產稅、遺產稅、贈與稅---調節個人財產分布。
(2)通過轉移支付????社會保障支出、救濟支出、補貼等以維持居民最低的生活水平和福利水平
考點五:財政的經濟穩定職能
(一)經濟穩定的含義
經濟穩定通常指:
經濟穩定的標準 |
含義 |
(1)充分就業 |
①有工作能力且②愿意工作的勞動者能夠找到工作,這里的“充分”就業,并不意味著就業人口的100%的就業,而是指就業率達到了某一社會認可的比率。 |
(2)物價穩定 |
物價總水平基本穩定,即只要物價上漲的幅度是在社會可容忍范圍內,比如年率在3%--5%,即可視為物價水平穩定。 |
(3)國際收支平衡 |
經常性項目和資本項目的收支合計大體保持平衡,在開放的經濟條件下,國際收支平衡是經濟穩定的一個重要內容和標志。 |
(二)財政經濟穩定職能的主要內容
1、通過財政預算收支進行調節――逆經濟風向行事
國家預算收入----是社會供給總量的組成部分
國家預算支出----是社會需求總量的組成部分
(1)社會總需求大于社會總供給時 |
實行國家預算收入大于支出的結余政策進行調節――緊縮性財政政策,壓縮需求。 |
(2)社會總供給大于社會總需求時 |
實行國家預算支出大于收入的赤字政策進行調節――擴張性財政政策,刺激需求。 |
(3)社會總供求平衡時 |
國家預算應該實行收支平衡的中性政策。 |
2、通過制度性安排,發揮財政“內在穩定器”的作用。
內在穩定器是指財政收支制度設計具有對經濟總量自動調節的功能,即人們在設計財政收支制度的時候,使財政收支的擴大與縮小與總需求和總供給呈相反方向的變化,以此維持經濟穩定增長的局面。
內在穩定器調節主要表現在財政收入和支出的兩方面制度。
① 在收入方面,主要是實行累進所得稅制
②在財政支出方面,主要體現在轉移性支出
3、財政政策和其他政策配合的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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