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土地估價基礎與法規課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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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的分類
考點1:土地的基本類別
1、 一級類型3個,二級類型15個,三級類型71個。其中一級類即基本類別,包括建設用地、農用地和未利用土地三類。
2、 未利用地是指還未利用的土地,包括未利用土地、其他未利用土地。
3、 土地利用現狀采用一級、二級兩個分類體系,共分為12個一級類,57個二級類。
4、 土地的分類:
(1) 耕地: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開發、復墾、整理地,休閑地;以種植農作物為主,間有零星果樹、桑樹或其他樹土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證收獲一季的已墾灘地和海涂。包括水田、水澆地、旱地。
(2) 園地:包括果園、茶園、其他園地
(3) 林地:有林地(紅樹林地和竹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
(4) 草地: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
(5) 商服用地:批發零售用地、住宅餐飲用地、商務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6) 工礦倉儲用地:工業用地、采礦用地、倉儲用地
(7) 住宅用地:城鎮住宅用地、農村宅基地
(8)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機關團體用地、新聞出版用地、科教用地、醫衛慈善用地、文體娛樂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公園與綠地、風景名勝設施用地
(9) 特殊用地:農事設施用地、使領館用地、監教場所用地、宗教用地、殯葬用地
(10) 交通運輸用地:鐵路用地、公路用地、街巷用地、農村道路、機場用地、港口碼頭用地、管道運輸用地
(11) 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庫水面、坑塘水面、沿海灘涂、內陸灘涂、溝渠、水工建筑用地、冰川及水久積雪
(12) 其他土地:空閑地、設施農用地、田坎、鹽堿地、沼澤地、沙地、裸地
考點2:建設用地的主要特征
(一)建設用地的特征:
1、承載性與非生態利用性。建設用地從利用方式上看,是利用土地的承載功能,建造建筑物和構筑物,作為人們的生活場所、操作空間和工程載體,以及堆放場地,而不是利用土壤的生產功能。
2、土地利用逆轉相對困難。一般說來,只要規劃允許,農業用地轉變為建設用地較為容易,但要使建設用地轉變為農用地,則較為困難。
3、土地利用的集約性。農用地或未利用地變為建設用地后,就具有利用的高度集約性和資金的高密性,可以產生更高的經濟效益。
4、區位選擇的重要性。
5、無限性與再生性。建設用的的無限延伸,而土地的供應卻是有限的。建設用地的再生性是指建設用地能夠從現有的建設用地即存量建設用地中經過再開發重新獲得。
6、空間性與實體性。建設用地是整個建筑工程的一部分,建設用地的空間立體利用對于高效利用土地、節約用地,都是很有成效的。建設用地的實體性是指建設用地具有固定的形狀,是一個工程實體,一旦形成就能直接為人類建設活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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