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級電算化 預習輔導:第四章(4)


各部門、各單位編制年度預算草案的依據:$lesson$
(1)法律法規
(2)本級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級政府財政部門的部署
(3)本部門、本單位的職責、任務和事業發展計劃
(4)本部門、本單位的定員定額標準
(5)本部門、本單位上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本年度預算收支變化因素。
3. 預算草案的編制內容
l 中央預算的編制內容:
(1)本級預算收入和支出
(2)上一年度結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3)返還或者補助地方的支出
(4)地方上解的收入
中央財政本年度舉借的國內外債務和還本付息數額應當在本級預算中單獨列示。
l 地方各級政府預算編制內容:
(1)本級預算收入和支出
(2)上一年度結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3)上級返還或者補助的收入
(4)返還或者補助下級的支出
(5)上解上級的支出
(6)下級上解的收入
(二)預算的審批
1.人民代表大會審批。中央預算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國務院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時,向大會作關于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地方各級政府預算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地方各級政府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時,向大會作關于本級總預算草案的報告。
2.政府財政部門及各部門的批復。各級政府預算經本級人大批準后,必須依法自下而上地向相應的國家機關備案。各級政府財政部門應當自本級人大會批準本級政府預算之日起30日內,批復本級各部門預算。各部門應當自本級財政部門批復本部門預算之日起15日內,批復所屬各單位預算。
3.預算上報備案。鄉、民族鄉、鎮政府將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本級預算報上一級政府備案。
(三)預算的執行
1.政府財政部門的任務。
(1)研究落實財政稅收政策的措施,支持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
(2)制定組織預算收入和管理預算支出的制度和辦法;
(3)督促各級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各預算繳款單位完成預算收入任務;
(4)根據年度支出預算和季度用款計劃,合理調度、撥付預算資金,監督檢查各部門、各單位管好用好預算資金,節減開支,提高效率;
(5)指導和監督各部門、各單位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和會計核算體系,按照規定使用預算資金;
(6)編報、匯總分期的預算收支執行數字,分析預算收支執行情況,定期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政府財政部門報告預算執行情況,并提出增收節支的建議;
(7)協調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國庫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業務工作。
2.預算收入執行。
3.預算支出執行。
4.國庫的設置與管理。
5.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四)預算的調整
預算的調整是指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中央預算和經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本級預算,在執行中因特殊情況需要增加支出或者減少收入,使原批準的收支平衡的預算的總支出超過總收入,或者使原批準的預算中舉借債務的數額增加的部分變更。預算調整必須提請本級人大常委會審查和批準。未經批準,不得調整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