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企業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
更新時間:2012-12-12 10: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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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物業管理師《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知識點:物業管理企業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
物業管理企業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
1.物業管理企業超越資質等級承接物業管理業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2.物業管理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資質年檢的,由資質審批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可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3.物業管理企業出租、出借、轉讓資質證書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4.物業管理企業不按照本辦法規定及時辦理資質變更手續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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