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大會的籌備與成立


【返回業主大會】
業主大會的籌備與成立
1.成立業主大會的限制和選擇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只能成立一個業主大會,而不能成立多個業主大會。對于由眾多業主構成的物業管理區域,只有成立業主大會才能民主解決物業管理的公共事項;對于業主數量很少的物業管理區域,業主共同商討物業管理問題很方便,業主大會成立與否并不影響業主關于物業管理的民主決策,因此,這樣的物業管理區域,可以不成立業主大會?!稐l例》規定:“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但是,只有一個業主的,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崩?,有的大廈建筑規模很大,連同配套建筑和設施構成獨立的物業管理區域,但大廈產權統屬一人或幾人,業主只有一個或幾個,這樣的大廈就可以不成立業主大會。業主大會僅僅是業主民主決策一種組織形式,《條例》規定業主大會制度,是為了保障眾多業主的公眾權益不受損害,只要不影響業主民主決策,是否成立業主大會,由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決定。
2.業主大會的籌備
(1)成立業主大會籌備組
業主籌備成立業主大會,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由業主代表、建設單位(包括公
有住房出售單位)組成業主大會籌備組。業主大會籌備組負責業主大會籌備工作。
籌備組成員名單確定后,應當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
(2)業主大會籌備組的工作內容
①確定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的時問、地點、形式和內容;
②參照政府主管部門制訂的示范文本,擬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草案)和《業主公約》(草案);
?、鄞_認業主身份,確定業主在首次業主大會會議上的投票權數;
?、艽_定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產生辦法及名單;
?、葑龊谜匍_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其他準備工作。
(3)籌備業主大會的工作要求
?、贅I主大會籌備組的工作內容,應當在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15日前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
②公告《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草案)和《業主公約》(草案)的同時,應當將業主向籌備組反饋修改意見的時間和反饋方式同時公告;
③確認業主身份,應當以業主房屋產權證書標明的房屋所有權人為準;
④業主在首次業主大會會議上的投票權,應當根據業主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住宅套數等因素確定。具體確定標準和方式,可參照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實施辦法進行。
3.業主大會的成立
業主大會籌備組應當自組成之日起30日內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組織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首次業主大會的會議議程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報告業主大會的籌備工作情況;
(2)宣讀業主名冊和在首次業主大會會議上的投票權數;
(3)宣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草案和《業主公約》草案,宣講業主對草案提出的修改意見,以及業主大會籌備組根據業主意見對《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業主公約》的修改結果;
(4)投票通過《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業主公約》;
(5)宣讀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經投票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組成人員。
《條例》還規定:“業主在首次業主大會會議上的投票權,根據業主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住宅套數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P>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球網校物業管理師頻道及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物業管理實務》教材知識點:招標投標的策劃與實施2016-07-27
- 《物業管理實務》教材知識點:招標投標的內容與形式2016-07-27
- 物業管理師《物業管理實務》教材知識點:組織形式與機構設置2016-07-27
- 《物業管理實務》教材知識點:物業管理企業的設立2016-07-27
- 物業管理師《物業管理實務》教材知識點:概述2016-07-27
- 物業管理師《物業管理綜合能力》教材知識點:市場失靈2016-07-26
- 物業管理師《物業管理綜合能力》教材知識點:成本理論2016-07-26
- 物業管理師《物業管理綜合能力》教材知識點:生產理論2016-07-26
- 物業管理師《物業管理綜合能力》教材知識點:彈性理論2016-07-26
- 物業管理師《物業管理綜合能力》教材知識點:第一章12016-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