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招標師《案例分析》真題及答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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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頁:案例分析題(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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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題(15分)
A縣教育局利用財政撥款采購多功能教學儀20臺。該設備供貨項目概算1000萬元人民幣。考慮到教學儀技術復雜,經批準采用邀請招標方式實施采購。教育局依法委托政府采購中心采購。政府采購中心于2011年5月10日向教育局指定的5家供應商發出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部分內容見下表。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部分內容
問題
1.本項目評標委員會組成中招標人代表與抽取的老師可各為多少人?
2.寫出價格分計算公式。
3.逐一指出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的不妥之處,并簡要說明理由。
第四題(14分)
某民營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的商品住宅項目,總建筑面積36萬m2。招標人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進行施工總承包招標,共向A、B、C、D四家企業發出了招標文件,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保證金為150萬元人民幣;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30日內訂立合同書,合同書訂立后10日內,中標人進場施工并按合同價的10%提交履約保證金。”開標后,投標人A、B、C、D的投標報價分別為6300萬元人民幣、6150萬元人民幣、6100萬元人民幣和5850萬元人民幣。招標人與C企業進行了多次談判并達成一致。隨后C企業將投標報價修改為5800萬元人民幣。評標委員會嚴格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經評審后推薦C企業作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招標人遂向C企業發出了中標通知書,中標價格為5800萬元人民幣。
進場施工后,C企業一直未按招標文件規定向招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招標人以C企業未能提交履約保證金為由單方解除了雙方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并扣留了其投標保證金150萬元人民幣。
問題
1.該項目施工招標方式是否妥當?簡要說明理由。
2.施工企業修改報價的行為是否妥當?簡要說明理由。
3.該項目施工招標中標通知書上注明的進場開工時間與招標文件的規定是否允許不一致?簡要說明理由。
4.該項目施工招標文件中有關投標保證金的規定是否妥當?簡要說明理由。
5.該項目施工總承包合同是否有效?簡要說明理由。
6.招標人對C企業投標保證金的處置是否妥當?簡要說明理由。
7.如合同沒有約定爭議解決條款,招標人要起訴施工企業,主張損害賠償,應該向何地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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