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會計從業《財經法規》:主要稅種詳解(六)


四、企業所得稅?$lesson$
(一)企業所得稅的概念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稅的所得稅。
(二)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
包括我國境內的企業和組織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
(三)企業所得稅稅率
實行比例稅率,現行規定是:
1.基本稅率為25%
2.低稅率為20%。適用于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隨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非居民企業。
(四)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
1.收入總額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納稅人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生產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
2.不征稅收入
是指從性質上不屬于企業營利性活動帶來的經濟利益、不負有納稅義務并組作為應納稅所得額組成部分的收入。具體為:(多選題)
(1)財政撥款
(2)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3.免稅收入
免稅收入包括:
(1)國債利息收入;
(2)符合規定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3)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4)符合規定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4.準予扣除的項目
(1)成本
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成本、銷貨成本、業務支出以及其他耗費。
(2)費用
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已經計入成本的有關費用除外。
(3)稅金
指企業發生的除企業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各項稅金及附加。
(4)損失
即納稅人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項營業外支出、已發生的經營虧損和投資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5.不得扣除的項目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
(4)罰金
(5)贊助支出
(6)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7)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6.虧損彌補
納稅人發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是延續彌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5年內不論是盈利或虧損,都作為實際彌補期限計算。
(五)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
1.納稅地點
2.納稅期限
以納稅人取得應納稅所得額的計征期終了日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3.納稅申報
納稅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