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答疑精選一


學員提問1:
黑老師,您好!在此感謝老師,感謝網校,我去年通過了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有幸今年又能聽你的課.請問老師,講課所用的是什么教材?何處能買到?
老師回答1:
你好:
土地估價師考試沒有統一教材,但土地估價師協會每年都推薦一些輔導資料,可關注。
學員提問2:
關于考試問題的請教
黑老師:你好。初步聽完了你的07年課件。有以下幾個問題待解:1、從在線提問里,不少學員反映,07年考題特偏,有許多根本不在你講授的范圍之內,不知是真是假?2、能否就07年考題,從如何復習備考方面作下簡要的分析、發表下你的看法。3、麻煩將以往考題發到我email:tlsyaqktsy@sina.com。謝
老師回答2:
你好:
1、07年考題特偏,因為目前我手里還沒有,不好評說。
2、07年課件是嚴格按照大綱要求組織的。
3、以往考題已發,請查收!
學員提問3:
在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的通知(國發[2006]31號里 出現了“3、規范土地出讓收支管理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總價款全額納入地方預算,繳入地方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4、調整建設用地有關稅費政策 提高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繳納標準。”等內容。麻煩老師幫助解釋一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總價款”、“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三個概念的內涵及區別,我分不清這三個概念的區別在哪?
老師回答3:
你好:
1、“全部地價款”不等于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地價款一般由征地補償安置費和土地出讓金兩部分構成,還包括公告費、評估費、公證費等。
2、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是指通過有償有限期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受讓者,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一次或分次提前支付的整個使用期間的地租。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的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是指國家在新增建設用地中應取得的平均土地純收益。依據《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收繳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是指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在批準農用地轉用、征收土地時,向取得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的新增建設用地的縣、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純收益。平均土地純收益即是指某一區域(市或縣)各種用途(如商業、工業、住宅等)土地的平均市場價格(一般表現為基準地價)扣除該區域土地取得、土地開發等平均成本后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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