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答疑精選4


1、ljljh:
問題:請老師給講一下標定地價,宗地地價,基準地價的聯系與區別,它們各自的作用?謝謝!
老師:你好
關于標定地價,宗地地價,基準地價的聯系與區別,以下內容供參考。
1.聯系:在我國已形成了以基準地價和標定地價為核心,包括出讓底價和市場交易價等在內的地價體系。其中基準地價反映宏觀地價水平,標定地價、出讓底價、市場交易價屬于宗地地價。
2.區別
基準地價是城鎮國有土地的基本標準價格,是各城鎮按不同級別、地段分別評估和測算的商業、工業、住宅等各類用地土地使用權的平均價格。基準地價評估以城鎮整體為單位進行。基準地價有如下內涵:基準地價是區域性平均地價,可以是級別或區段的平均地價,也可以是路段的平均值;基準地價是各類用地的平均地價,是條件相近的區域中商業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的平均地價;基準地價是政府在一定時期內評估的覆蓋全市(縣)的土地使用權價格;基準地價是單位土地面積的地價。
標定地價是市、縣政府根據需要評估的、正常土地市場中、正常經營管理條件和政策下具體宗地一定使用年限內的價格。標定地價評估可以以基準地價為依據,根據土地使用年限、地塊大小、形狀、容積率、微觀區位等條件通過系數修正進行評估,也可以按市場交易資料采用一定方法評估的宗地地價。標定地價有以下內涵:標定地價是政府評估的具體地塊的地價,即宗地地價;一般情況下標定地價不進行大面積評估,只是根據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抵押、出租等市場交易活動或股份制企業改制時才進行評估;標定地價也是確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底價的參考和依據。
宗地是地籍的最小單元,是指以權屬界線組成的封閉地塊。宗地地價就是指以權屬界線組成的封閉地塊的價格。
2、wsx2132444qp:
問題:黑老師你好
在第一講的時候有個同學問
煩請老師能在百忙之中將本課程所涉及的各種情況下的批準權限予以歸類
如:什么情況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
什么情況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什么情況下由國務院批準等等
不勝感激。
或說明對此類問題如何復習??
你的回復是 近日進行歸類 我怎么到處找不到,請問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到?拜托了.
老師:您好!
土地管理有關審批項目、審批部門、審批依據知識匯總 1、審批項目: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的調整。 審批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審批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條。 2、審批項目: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審批部門:國務院。 審批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條。 3、審批項目: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萬以上的城市以及國務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審批部門:經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國務院批準。 審批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條,《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八條。 4、審批項目:地級市(區)、縣級市(區)、縣城所在地鎮、鄉(鎮)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審批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審批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條,《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八條。 5、審批項目: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審批部門:可以由省級人民政府授權的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準。 審批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條,《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八條。 6、審批項目:經國務院批準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需要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 審批部門:根據國務院的批準文件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審批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條。 7、審批項目: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需要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 審批部門:根據省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審批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條。 8、審批項目:征收基本農田、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和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 審批部門:國務院。 審批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 10、審批項目:征收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未超過三十五公頃的和其他土地未超過七十公頃的。 審批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審批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 11、審批項目: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 審批部門:國務院。 審批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 12、審批項目:以劃撥方式取得建設用地。 審批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審批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條,《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 13、審批項目:一次性開發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600公頃以下的。 審批部門: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權限,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 審批依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 14、審批項目:一次性開發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600公頃以上的, 審批部門:國務院 審批依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 15、審批項目: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讓土地使用權用于房地產開發的,須根據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擬訂年度出讓土地使用權總面積方案 審批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準。 審批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十條。 16、審批項目: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 審批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 審批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 17、審批項目: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 審批部門:國務院。 審批依據:《城市規劃法》第二十一條。 18、審批項目:省和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市人口在100萬以上的城市以及國務院指定的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 審批部門: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審批。 審批依據:《城市規劃法》第二十一條。 19、審批項目:設市城市和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城市總體規劃。 審批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審批依據:《城市規劃法》第二十一條。 20、審批項目:市管轄的縣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鎮的總體規劃。 審批部門:市人民政府。 審批依據:《城市規劃法》第二十一條。 21、審批項目:其他建制鎮的總體規劃。 審批部門:縣級人民政府。 審批依據:《城市規劃法》第二十一條。 22、審批項目:城市分區規劃由審批。 審批部門:城市人民政府。 審批依據:《城市規劃法》第二十一條。 23、審批項目:城市詳細規劃。 審批部門:由城市人民政府審批。 審批依據:《城市規劃法》第二十一條。 24、審批項目:涉及城市性質、規模、發展方向和總體布局重大變更的。 審批部門:須經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常務委員會審查同意后報原批準機關審批。 審批依據:《城市規劃法》第二十一條。
最新資訊
- 土地估價師掛靠價格是多少?2014-07-18
- 土地估價師答疑:綜合用地價格怎樣評估2013-12-06
- 土地估價師注冊方法都有哪些2013-12-06
- 2010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答疑(6)2010-08-06
- 2010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答疑(5)2010-08-06
- 2010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答疑(4)2010-08-06
- 2010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答疑(3)2010-08-06
- 2010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答疑(2)2010-08-06
- 2010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答疑(1)2010-08-06
- 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答疑知識點精選(10)2010-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