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09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關于200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浙衛考辦發〔2008〕3號
各市和義烏市衛生局、人事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浙江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浙江大學:
根據省人事廳、省衛生廳《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200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發〔2008〕193號)等文件規定,為了保證我省200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現將考務工作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組織和報名
(一)全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屬地化管理原則組織實施。共設11個市考點和省直考點、浙江大學考點。市考點設在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省直考點設在浙江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浙江大學考點設在浙江大學醫學院。
(二)報名信息管理
1.報名時間:自2008年12月17日起,各衛生考試管理機構根據具體情況組織報名工作。考生報名工作須在2009年1月10日前完成。
2.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自2008年12月17日9:00起各地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hhrdc.com或者www.21wecan.com.cn),根據報名須知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打印《200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1),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2009年1月7日,2008年12月18日至2009年1月10日各考點、報名點進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工作,考生須持《200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及相關的證件、材料進行確認。
3.考點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工作截止時間為2009年2月15日。
4.考點編排考場、試室和考生座位,考區審核工作截止時間為2009年3月12日。
(三)考場原則上只設在各市高考定點學校或高等院校;每個標準考場考生數為30人。
(四)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按規定攜帶有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現場確認,經市、省衛考辦審核合格后在規定時間內打印(領取)準考證,按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在杭省屬醫療衛生單位、省部屬其他企事業單位報考人員由各單位集中后到省直考點(浙江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報名;非在杭省屬醫療衛生單位和省部屬其他企事業單位到所在地的市考點報名,浙江大學及各附屬醫院報考人員由各單位集中后到浙江大學考點報名。
省直考點報名現場確認地址:杭州市濱文路481號浙江醫學高等專科學校行政樓二樓人事處,聯系人:董雨琴、侯村葉,聯系電話:0571-87692702,87692761。時間另行通知。
浙江大學考點報名現場確認地址: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醫學院人事辦,聯系人:朱媛媛,聯系電話:0571-88208027。時間另行通知。
(六)考生報名現場確認時應按照規定提供證件原件及有效證明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200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二份(附件1);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4.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中級資格還須提供相應的初級資格證書原件或執業醫師證書原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書原件,以及復印件。
6.2009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材料真實性保證書;
7.報考護理初級(士)須提供8個月以上臨床實習證明(2009年在校畢業生除外)。
報名點經辦人員須審核原件并在復印件上簽名。
(七)準考證打印、簽到表發放工作
自2009年4月10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hhrdc.com或者www.21wecan.com.cn)打印準考證(附件4),截止時間為5月8日,對于無條件打印準考證的考生,考點可采用批量打印準考證功能為考生打印準考證;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于2009年4月24日前向各考區發放用于監考的《考生簽到表》。
(八)考生在報名的同時,可根據所報專業自愿選擇訂閱考試大綱等考試用書。
(九)考前培訓必須堅持考培分離和考生自愿參加的原則。參與培訓的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有關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是否參加培訓由考生自主決定。
二、考試范圍及方式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分為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詳見《2009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200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科醫學、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026至084及114)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02、014、091)、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16、098)的65個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49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
三、考試時間
(一)人機對話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科目考試日期和時間
基礎知識5月9、10、16、17日8:30一10:00
相關專業知識11:00―12:30
專業知識14:00―15:30
專業實踐能力16:30―18:00
(二)紙筆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科目考試日期和時間
基礎知識5月9日9:00一11:00
相關專業知識14:00―16:00
專業知識5月10日9:00―11:00
專業實踐能力14:00―16:00
四、考試籌備實施
(一)考點于2009年5月7日左右領取試卷,領卷時須嚴格按照《考試試室考生專業分類及數量核對表》,與考區工作人員一起以試卷袋為單位進行試卷袋面信息核對,嚴格按照考務規則履行交接程序。
(二)考試實施前,考點要根據有關要求,認真做好應急預案。在組織實施本地區考試工作中,按照全國衛考辦和省衛考辦的有關要求,組織開展考試相關工作,妥善處理好考試過程中發生的各種情況。
(三)考點須對考務人員、監考人員進行培訓,使其了解有關規定,熟悉衛生考試的專業分類,掌握考試工作程序。
(四)考試實施前,考點須通過報名信息管理系統打印《考試試室編排表》、《考試試室座位安排表》、《考試座位表》,分別用于標識考點、考試考場及座位。
(五)考試實施期間考點須在每個考場顯著位置張貼《考試試室編排表》,每個試室門口張貼《考試試室座位安排表》,每個用于考試的課桌張貼《考試座位表》。
(六)考試實施期間,考試工作人員須嚴格按照考務規則履行主考、監考、巡考等工作職責,維護考場秩序,杜絕發生考生考錯專業試卷以及漏收考生試卷及答題卡的情況。
(七)考試實施前,考點須將主考和值班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上報考區。
各考點要嚴格按照《考務工作計劃安排表》(附件6)規定的時間要求,按時完成有關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萬無一失。
五、考試專用物品的回收與銷毀
(一)紙筆考試
紙筆考試結束后,答題卡封裝時須放置于防潮袋中,以防答題卡磨損和受潮,再放置于答題卡(回收)袋中,考點須將答題卡按照考場、試室的順序依次整理好回收裝箱(請使用試卷專用箱)并于考后48小時內運抵考區。
(二)人機對話考試
1、第一批次考試結束后,考點將考生的答題信息備份光盤、考場情況記錄單、備用光盤、各場次密碼袋等除USBKEY外的全部機考專用物品按照考場順序封裝,并在考后48小時內,與紙筆考試專用物品一起運抵考區。
2、第二批次考試結束后,考點將考生的答題信息備份光盤、考場情況記錄單、備用光盤、各場次密碼袋、USBKEY等全部機考專用物品按照考場順序封裝,在考后48小時內,派專人移交至考區。
3、每批次考試結束48小時內,在得到考區確認上傳數據完整無誤后,各考點務必監督機考機構系統管理員卸載全部考試系統并刪除所有相關數據,并填寫《200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人機對話考試卸載考試系統及數據記錄單》(附件5)。
六、考試收費
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規定:報考初級資格每人每科收取50元;報考中級資格每人每科收取70元。其中,初級資格每人每科20元、中級資格每人每科40元由各考點直接匯款到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開戶行:工商銀行地安門支行鼓樓分理處,帳號:0200003209014445932;初、中級資格每人每科10元匯款到浙江省財政廳非稅收入結算分戶,開戶行:省建行營業部業務經營部,帳號:33001613535050006441。匯款時,在用途檔內注明收費單位:省醫學學術交流管理中心。
七、保密要求
各考點應根據有關保密要求,嚴格落實保密措施,強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強試卷(含備用卷)和答題卡的運送、保管、下發、回收等重點環節的管理,并切實加強對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
八、考試考務管理
考試考務管理工作要按照《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規則》(衛考辦發〔2003〕4號)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等要求執行。
各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組織做好200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實施工作,確保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附件:
5《200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人機對話考試卸載考試系統及數據記錄單》
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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