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稅務代理實務》簡答練習題(4)
更新時間:2013-05-21 14: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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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稅務代理實務》簡答練習題
A工業企業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2年9月25日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一批材料給外地的小規模納稅人B,當天收到預收款10000元,并簽訂合同約定,銷售材料價值117000元(含增值稅),貨物于9月30日發出。B要求在支付預付款時開具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A企業表示不同意,只開具了收款收據;雙方按協議于9月30日發出貨物,B于當天支付了剩余款項,當日A工業企業以開具專用發票的會計人員有事請假為由拒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只為其開具了普通發票。B企業在使用過程中發現上月購入的一批材料因質量問題不能正常使用(當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合計金額234000元),遂立即將情況向A企業反映,A企業經調查核實,協商給其30%的折讓。
要求:
(1)A企業可否開具普通發票?簡要說明理由。
(2)A企業在收取預收款時可否開具專用發票?簡要說明理由。
(3)發生的銷售折讓,A企業應對發票作如何處理?簡要說明明由。
【正確答案】
(1)A企業可以開具普通發票,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一般納稅人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可以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所以,開具普通發票是可以的。
(2)A企業不可以在收取預收款時開具發票。根據規定,企業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的,應當于貨物發出的當天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A企業收取預收款時并沒有發貨,不符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時限。
(3)發生銷售折讓時,由于雙方均已入賬,不符合發票直接退回作廢的條件,應依據購貨方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按退貨或折讓金額沖減原銷售額,同時沖減銷項稅額。
【答案解析】
【該題針對“發票填開的操作要點”知識點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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