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法一》第二章知識點:增值稅的概念


第一節 增值稅概述
一、增值稅的概念
增值稅是對從事銷售貨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取得的增值額為課稅對象征收的一種稅。
(一)關于增值額--理論增值額
增值額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新創造的價值,即V+M。
(二)法定增值額
實行增值稅的國家,據以征稅的增值額是一種法定增值額,并非理論上的增值額。
法定增值額是指各國政府根據各自國家的國情、政策要求,在增值稅制度中人為確定的增值額。
法定增值額不一定等于理論增值額,不一致的原因:各國在扣除范圍上,對外購固定資產處理方法不同。
二、增值稅的類型(三種)
區分標志--扣除項目中對外購固定資產的處理方式不同
三、增值稅的性質及原理
(一)增值稅的性質
1.以全部流轉額為計稅銷售額
2.稅負具有轉嫁性
3.按產品或行業實行比例稅率
(二)增值稅的計稅原理
1.按全部銷售額計稅,但只對其中的新增價值征稅
2.實行稅款抵扣制
3.稅款隨貨物銷售逐環節轉移,最終消費者承擔全部稅款
四、增值稅與其他流轉稅的配合
(一)交叉征稅:如我國增值稅與消費稅
(二)平行征稅:如我國增值稅與營業稅
五、增值稅的計稅方法
間接計算法--實行增值稅的國家廣泛采用的計稅方法
六、增值稅的特點
(一)增值稅的特點
1.不重復征稅,具有中性稅收的特征
2.逐環節征稅,逐環節扣稅,最終消費者承擔全部稅款
3.稅基廣闊,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連續性
(二)增值稅的優點
增值稅的優點是由增值稅的特點決定的
1.能夠平衡稅負,促進公平競爭
2.既便于對出口商品退稅,又可避免對進口商品征稅不足
3.在組織財政收入上具有穩定性和及時性
4.在稅收征管上可以互相制約,交叉審計,避免發生偷稅
七、我國增值稅建立與發展(了解)
新增內容:
2012年1月1日起,增值稅改革試點:
1.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試點實行增值稅
2.新增兩檔低稅率:11%、6%
3.試點地區改征增值稅的收入仍歸試點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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