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稅收相關法律輔導:擔保法律制度(六)


第五節、定金$lesson$
一、定金的概念和特征
定金,是合同當事人一方于合同成立后在合同未履行以前,為保證合同的履行給付對方一定數額的款項。當事人雙方設立定金的行為是一種實踐性合同。定金合同是從合同,旨在確保主合同的履行。
1、定金與預付款的區別:
定金具有擔保作用,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預付款沒有擔保性質,給予預付款的一方可以要求返還,收受預付款的一方應該如數返還。
2、定金與違約金的區別:
(1)定金的給付一般是在訂立合同之時,也可以在訂立合同之后未履行之前,而違約金是在違約時支付。(2)定金有證約和預先給付作用,違約金沒有。(3)定金主要是擔保作用,違約金則反映的是合同的責任。(4)定金的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具體數額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而法律對違約金沒有固定的比例限制。
提示:當定金和違約金同時存在的時候,只能選擇適用。
二、定金罰則
1、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少于約定數額,視為變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異議并拒絕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例題1】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可以約定由一方當事人預先向對方給付一定數額的金錢。債務人履行債務后,該金錢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該金錢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收受該金錢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該種性質的金錢在法律上稱為( )。
A、保證金
B、預付款
C、違約金
D、定金
答案:D
【例題2】甲向乙訂購l0萬元貨物。雙方為此簽訂定金合同,約定甲預先向乙支付定金3萬元。合同訂立后,乙只收到甲支付的1萬元定金。因此,該定金合同( )。
A、不成立,因為實際交付的定金少于約定數額
B、不生效,因為實際交付的定金少于約定數額
C、無效,因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合同標的額的20%
D、變更,因為實際交付的定金少于約定數額
答案:D
(2009年綜合分析題)
原告:某市新業貿易公司(以下簡稱“新業公司”)
被告:某市海城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海城公司”)
第三人:某市銀行
1993年7月5日,海城公司與某市銀行簽訂一份合作合同,合同規定:雙方共同建造A大廈,銀行負責A大廈后期資金的全部投入,約人民幣1億元左右,海城公司則將其已建成的B大廈抵押給銀行。銀行利息按現行利率加兩個百分點計算,并保證每筆資金使用周期為一年半。銀行的合作利潤為資金實際投入量的10%。銀行負責投入的資金由海城公司到其信貸部門辦理抵押貸款手續。協議簽訂后,海城公司分9次與銀行訂立抵押貸款合同,但都未辦理登記手續。海城公司前后共貸款1.005億作為銀行的投資。
同年12月10日,海城公司因資金缺乏,將B大廈賣給新業公司,每平方米售價為6 580元。1994年3月1日,新業公司依約支付了定金和第一筆購房款8 000余萬元,并在同年11月底辦理了產權登記。同年12月底,因房地產市場疲軟,房價下跌至每平方米4 000元左右。新業公司認為,海城公司已將B大廈抵押給銀行,但在出售時未告知這一情況,構成欺詐。新業公司遂以欺詐為由訴至法院,請求撤銷B大廈買賣合同。銀行在被追加為第三人以后,也提出海城公司在轉讓B大廈時未征得其同意,要求將B大廈拍賣,以所得價款充抵海城公司的借款。
1、海城公司與某市銀行之間的法律關系是( )。
A、合伙關系
B、投資關系
C、抵押貸款關系
D、合伙與抵押貸款關系
E、共同共有關系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民事法律關系的判斷。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本題中海城公司向銀行借款1億元,并且以B大廈為銀行提供抵押,所以海城公司與某市銀行之間屬于抵押貸款關系。
2、海城公司與某市銀行約定將B大廈抵押給銀行時,并未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由此應當認定( )。
A、抵押合同無效
B、抵押合同可撤銷
C、抵押合同效力待定
D、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權未生效
E、抵押合同成立,但抵押權未成立
答案:DE
解析:本題考核抵押合同和抵押權的成立和生效問題。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以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抵押合同自簽訂時成立并生效。
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下列關于海城公司與新業公司所簽訂合同的效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由于海城公司欺詐新業公司,因此所簽訂的合同屬于可撤銷的合同
B、海城公司將B大廈出售給新業公司未征得銀行同意,因此海城公司與新業公司簽訂的合同無效
C、海城公司將B大廈出售給新業公司而未事先告知銀行,因此海城公司與新業公司簽訂的合同無效
D、海城公司出售B大廈未事先告知銀行,因此海城公司與新業公司簽訂的合同屬于待生效合同
E、海城公司與新業公司所簽訂的B大廈買賣合同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是有效合同
答案:E
解析:本題考核合同效力。本題中海城公司與銀行之間的抵押并沒有辦理抵押登記,所以銀行并不享有抵押權。海城公司有權將B大廈出售給新業公司,該買賣合同是有效的。
4、下列關于銀行、海城公司、新業公司。三者之間法律關系的認定正確的是( )。
A、銀行對B大廈不享有抵押權,不能以自己享有抵押權為由對抗新業公司
B、B大廈的所有權已經屬于新業公司,新業公司不能請求撤銷B大廈的買賣合同
C、銀行對B大廈享有抵押權,可以以此對抗新業公司的B大廈所有權
D、海城公司對銀行構成侵權
E、海城公司對新業公司構成違約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抵押、物權、侵權、違約的認定。因為海城公司和銀行未就B大廈的抵押辦理登記,所以銀行對B大廈不享有抵押權。那么,銀行也不能以自己享有抵押權為由對抗新業公司。所以選項A正確,選項C錯誤。雖然B大廈沒有辦理登記,導致銀行對B大廈不享有抵押權,但是銀行與海城公司之間簽訂的抵押合同是有效的,海城公司將B大廈出售給新業公司的行為構成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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