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稅《稅法一》考前沖刺習題及答案(七)
一、單選題
1、某軟件開發企業12月生產自行開發的軟件產品并銷售,取得不含稅銷售額80萬元,本月外購開發軟件產品的原材料,準予抵扣的進項稅3萬元。則該軟件開發企業應退稅額為( )萬元
A10.6 B 2.4 C8.2 D10
答案:C
解析: 應納稅額=80×17%-3=10.6(萬元)
實際稅負=10.6÷80×100%=13.25%(萬元)超過3%
應退稅額=10.6-80×3%=8.2(萬元)
2、依據增值稅的有關規定,下列銷售行為應征增值稅的是( )。
A.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
B.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的政府儲備食用植物油
C.免稅商店零售免稅貨物
D.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有機肥產品
答案:C
解析:自2007年7月1日起,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免征增值稅。自2008年6月1日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有機肥產品免征增值稅。
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的政府儲備食用植物油繼續免征增值稅。
免稅商店零售免稅貨物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3、根據增值稅的規定,下列表述錯誤的是( )
A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免征增值稅
B生產銷售“農五”系列飛機免征國內銷售環節增值稅
C從事廢舊物資回收的個體經營者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征增值稅
D企業利用廢渣生產的白銀免征增值稅
答案:C
解析:從事廢舊物資回收的經營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征增值稅,不包括個人和個體經營者。見教材86頁。
5、根據增值稅的規定,下列關于軟件產品表述正確的是( )
A納稅人銷售嵌入式軟件免征增值稅
B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
C納稅人不能分別核算嵌入式軟件銷售額與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等銷售額,不予退稅
D嵌入式軟件銷售額=嵌入式軟件與計算機硬件、及其設備銷售額合計-【計算機硬件、及其設備成本*(1+成本利潤率)】
答案:C
解析:2000年6月24日至2010年底以前,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隨同計算機網絡、計算機硬件和機器設備等一并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嵌入式軟件,如果能夠分別核算嵌入式軟件與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等的銷售額,可以享受軟件產品增值稅優惠政策。凡不能分別核算銷售額的,不予退稅。
嵌入式軟件銷售額=嵌入式軟件與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銷售額合計-[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成本×(1+成本利潤率)] 。詳見教材92頁。
下列關于增值稅放棄免稅權的陳述,正確的是( )。
A.生產和銷售免征增值稅貨物或勞務的納稅人要求放棄免稅權,可以以書面形式或口頭形式提交、告知放棄免稅權聲明
B.納稅人一經放棄免稅權,其生產銷售的全部增值稅應稅貨物或勞務可按照適用稅率征稅,也選擇某一免稅項目放棄免稅權
C.納稅人自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放棄免稅權聲明的次月起12個月內不得申請免稅
D.納稅人可以根據不同的銷售對象選擇部分貨物或勞務放棄免稅權
【答案】C
【解析】生產和銷售免征增值稅貨物或勞務的納稅人要求放棄免稅權,應當以書面形式提交放棄免稅權聲明,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納稅人一經放棄免稅權,其生產銷售的全部增值稅應稅貨物或勞務均應按照適用稅率征稅,不得選擇某一免稅項目放棄免稅權,也不得根據不同的銷售對象選擇部分貨物或勞務放棄免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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