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備考題:稅務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
更新時間:2021-07-13 10:26:34
來源:環球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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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稅務師正在備考中,環球網校編輯為考生發布“2021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備考題:稅務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的新聞,為考生發布稅務師考試的相關知識點模擬題,考生在學習基礎知識點的同時要認真做題,預祝各位一切順利。2021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備考題如下:
單選題
1.稅務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不包括( )。
A.稅務機關不依法確認納稅擔保有效的行為
B.稅務機關不依法給予舉報獎勵的行為
C.稅務機關的辦稅流程
D.稅務機關作出的收繳發票行為
參考答案:C
2.下列關于稅務行政復議的被申請人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
A.對扣繳稅款行為不服的,主管該扣繳義務人的稅務機關為被申請人
B.對委托代征不服的,委托稅務機關為被申請人
C.稅務機關與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以共同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稅務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為共同被申請人
D.稅務機關與其他組織以共同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稅務機關和其他組織共同為被申請人
參考答案:D
3.對稅務機關作出逾期不繳納罰款加處罰款的決定不服的,向( )申請行政復議。
A.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
B.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上級稅務機關
C.當地地稅局
D.當地國稅局
參考答案:A
4.下列關于稅務行政復議聽證的說法正確的是( )。
A.除涉及國家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案件外,聽證都應當公開舉行
B.行政復議聽證人員不得少于2人
C.行政復議聽證筆錄是行政復議機構審理案件的唯一依據
D.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都應當參加聽證,否則聽證不得舉行
參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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