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前28天沖刺題
單選題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屬于( )。
A.行政許可
B.行政確認
C.行政裁決
D.行政強制
【答案】B
【解析】本題屬于對身份的行政確認。
2.市轄區(qū)、不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街道辦事處屬于( )。
A.行政機關
B.行政機關的派出機關
C.行政機關的派出機構
D.行政機關授權的組織
【答案】B
【解析】參見教材P16。目前,我國的派出機關主要有三類:省、 自治區(qū)人民政府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行政公署;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區(qū)公所;市轄區(qū)、不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街道辦事處。
3.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稅收征收過程中,如果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在三年內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 )。
A.收取罰款
B.給予行政處罰
C.加收3%的罰款
D.加收滯納金
【答案】D
【解析】納稅人少繳稅款的,如果是稅務機關的責任,稅務機關在3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補繳稅款,但不得加收滯納金;如果是納稅人計算錯誤引起的,則稅務機關在3年內(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到5年)可以追征稅款,加收滯納金。
4.行政復議主要采用( )方式。
A.行政審查
B.書面審查
C.開庭審查
D.司法審查
【答案】B
【解析】行政復議原則上采用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情況,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意見。
5.行政復議被申請人必須是( )。
A.實施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
B.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
C.行政主體
D.實施抽象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
【答案】C
【解析】行政復議的被申請人必須是行政主體。
6.臨時性行政許可( )需要繼續(xù)實施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
A.設定滿一年
B.實施滿一年
C.設定滿兩年
D.實施滿兩年
【答案】B
【解析】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尚未設定的行政許可,省級政府規(guī)章可以設定,但規(guī)章只能設定臨時性的行政許可,實施滿一年需要繼續(xù)實施的,應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
7.下列各項中,關于行政訴訟財產保全的說法正確的是( )。
A.行政訴訟財產保全是指行政機關或者具體行政行為確定的權利人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前,有充分理由認為被執(zhí)行人可能逃避執(zhí)行而申請人民法院采取的財產保全措施。
B.適用財產保全的案件必須是對罰款不服而起訴的行政訴訟案件
C.人民法院對于因雙方當事人的行為可能使具體行政行為不能執(zhí)行的案件
D.當事人對財產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
【答案】D
【解析】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訴訟開始后裁判作出前,為了保證將來生效判決的執(zhí)行,而對當事人的財產或爭議的標的采取的一種強制性措施;A項所述的是非訴行政案件執(zhí)行前的保全。適用財產保全的案件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必須具有由于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將來生效的判決或具體行政行為不能執(zhí)行或者難以執(zhí)行的可能性。當事人對財產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zhí)行。
8.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其具體行政行為,應當自被執(zhí)行人的( )。
A.法定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90日內提出
B.法定起訴期限屆滿前90日內提出
C.法定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180日內提出
D.法定起訴期限屆滿前180日內提出
【答案】C
【解析】對于行政訴訟的執(zhí)行,根據規(guī)定,申請人是公民的,申請執(zhí)行生效的行政判決書、行政裁定書、行政賠償判決書和行政賠償調解書的期限為1年,申請人是行政機關、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180日。對于非訴行政案件執(zhí)行的申請期限,法律規(guī)定,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其具體行政行為,應當自被執(zhí)行人的法定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180日內提出。逾期申請的,除有正當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9.下列對當事人既提起行政訴訟又申請行政復議案件的處理,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是( )。
A.如果先受理的機關是審判機關,當事人仍有權先申請行政復議再提起行政訴訟
B.如果先受理的機關是行政復議機關,任何案件當事人對行政復議不服的,仍有權提起行政訴訟。
C.如果先受理的機關是審判機關,對于判決或者裁定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再申請行政復議。
D.如果先受理的機關是行政復議機關,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除復議終局型外,仍有權提起行政訴訟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關系。對于選擇型,、C如果直接選擇了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已經依法受理的,則不得再申請行政復議,故選項A錯誤;對于選擇兼終局型,即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由選擇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但選擇了行政復議后則不能再提起行政訴訟。故選項B錯誤。
10.下列各項中符合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是( )。
A.行政機關的復議決定是發(fā)生法律效力的終局決定
B.省級人民政府對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作出的確權復議決定,行政相對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C.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是法律規(guī)定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的除外
D.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強制執(zhí)行措施或者稅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必須先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答案】C
【解析】對于復議終局型的,行政復議決定產生最終的法律效力;對于其他類型,當事人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故選項A錯誤。B項“省級人民政府對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作出的確權復議決定”是復議終局型的,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不得再提起行政訴訟。D項“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強制執(zhí)行措施或者稅收保全措施不服”不屬于復議前置型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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