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公司的解散練習題
更新時間:2018-09-14 09:22:33
來源:環球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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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環球網校編輯為考生發布“2018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公司的解散練習題”的新聞,為考生發布稅務師考試的相關考試模擬題,希望大家認真做題。請持續關注環球網校稅務師考試頻道,預祝考生都能順利通過考試。本篇具體內容如下:
多選題
公司解散時,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下列有關公司解散、清算組成立及其職權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議決議解散的,應當在15日內成立由董事組成的清算組
B.在債權申報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C.清算組有權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D.公司解散時,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主張未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在未繳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E.公司依法清算結束前,涉及公司的民事訴訟,應當由原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參加訴訟
【正確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公司的解散、清算。(1)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自行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所以選項A錯誤;(2)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所以選項B正確;(3)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所以選項C正確;(4)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主張未繳出資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者發起人在未繳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所以選項D正確;(5)公司依法清算結束并辦理注銷登記前,有關公司的民事訴訟,應當以公司的名義進行。公司成立清算組的,由清算組負責人代表公司參加訴訟;尚未成立清算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參加訴訟;所以選項E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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