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實務》稅務師行業的特點


【摘要】環球網校編輯為考生發布“2018年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實務》稅務師行業的特點"的新聞,為考生發布稅務師考試的相關考試重點,希望大家認真學習,積極備考,預祝各位一切順利。2018年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實務》稅務師行業的特點的具體內容如下:
稅務師行業的特點(了解)
(一)主體資格的特定性
(二)代理活動的公正性
(三)法律約束性
(四)執業活動的知識性和專業性
(五)執業內容的確定性
(六)稅收法律責任的不轉嫁性(重要)
(七)執業有償服務性
(一)主體資格的特定性
提供服務的一方:必須是經批準具有涉稅服務執業資格的稅務師和稅務師事務所
接受涉稅服務的一方:必須是負有納稅義務或扣繳稅款義務的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
(五)執業內容的確定性
稅務師不得超越規定的內容從事涉稅服務活動;
稅務師不得代理應由稅務機關行使的行政職權。
(六)稅收法律責任的不轉嫁性(重要)
1.涉稅服務關系的建立并不改變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對其本身所固有的稅收法律責任的承擔。
在涉稅服務過程中產生的稅收法律責任,無論出自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原因,還是由于稅務師的原因,其承擔者均應為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
2.但法律責任的不轉嫁性并不意味著稅務師在執業過程中可以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權益不負責任,不承擔任何過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程序向涉稅服務人員提出賠償要求。
【例題.單選題】下列有關涉稅服務基本特征表述錯誤的有( )。
A.提供服務的一方必須是經批準的具有涉稅服務執業資格的稅務師和稅務師事務所
B.稅務師不得代理應由稅務機關行使的行政職權
C.因稅務師工作過失而產生的稅收法律責任,應由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承擔
D.涉稅服務法律關系的建立可以改變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相關的法律責任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涉稅服務法律關系的建立不可以改變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相關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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