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實務》稅務師的概念


【摘要】環球網校編輯為考生發布“2018年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實務》稅務師的概念"的新聞,為考生發布稅務師考試的相關考試重點,希望大家認真學習,積極備考,預祝各位一切順利。2018年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實務》稅務師的概念的具體內容如下:
稅務師的概念(了解)
1.概念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取得稅務師執業資格證書,從事涉稅服務相關業務的專業人員。
2.稅務師執業,應當依托于稅務師事務所。
(1)個人不可以獨立執業;
(2)稅務師事務所及稅務師應當對其出具的鑒證報告及其他執業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二、稅務師的服務范圍
1.相對重要,容易出題,與第四節中“涉稅服務的范圍”、第三章“涉稅服務業務”結合起來學習。
2.稅務師的服務范圍主要包括涉稅鑒證和非鑒證服務兩個方面。
類別具體內容
涉稅鑒證業務對被鑒證人的涉稅事項作出評價和證明的活動。包括納稅申報類鑒證、涉稅審批類鑒證和其他涉稅鑒證三種類型。
(1)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的鑒證;
(2)企業稅前彌補虧損和資產損失的鑒證;
(3)土地增值稅清算的鑒證;
(4)國家稅務總局和省稅務局規定的其他涉稅鑒證業務。
非鑒證服務:不具有證明性的業務。包括稅務咨詢類服務、申報準備類服務、涉稅代理類服務和其他涉稅服務四種類型。
類別具體內容
非鑒證服務:不具有證明性(1)代辦稅務登記
(2)辦理納稅、退稅和減免稅申報
(3)建賬記賬
(4)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登記)
(5)利用主機共享服務系統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6)代為制作涉稅文書
(7)開展稅務咨詢(顧問)、稅收籌劃、涉稅培訓等涉稅服務業務
注意
(1)稅務師不能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只有稅務機關才能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2)稅務師不能違法行使稅務機關的行政職能;對稅務機關規定必須由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自行辦理的稅務事宜,稅務師不能代辦。
【例題多選題】(2009年)稅務師接受委托從事的下列業務中,屬于非鑒證服務的有( )。
A.出具企業稅前彌補虧損鑒證報告
B.舉辦最新稅收政策培訓
C.出具企業財產損失鑒證報告
D.進行稅收籌劃
E.開展稅務咨詢
【正確答案】BDE
【答案解析】鑒證報告屬于鑒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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