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期貨從業資格《期貨法律法規》每日一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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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部分(單選題)
1.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規定,對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的機構是()。
A.中國銀監會
B.商務部
C.中國期貨業協會
D.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
2.《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施行時間是()。
A.2007年2月7日
B.2007年4月15日
C.2008年2月7日
D.2008年4月15日
3.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規定,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撤銷資格的律師、注冊會計師或者投資咨詢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信評級機構、資產評估機構、驗證機構的專業人員,自被撤銷資格之日起未逾()年,不得擔任期貨交易所的負責人、財務會計人員。
A.3
B.4
C.5
D.6
4.期貨交易所合并、分立或者解散,應當經()批準。
A.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
B.中國期貨業協會
C.銀監會
D.所在地法院
5.申請設立期貨公司,股東應當以貨幣或者期貨公司經營必需的非貨幣財產出資,貨幣出資比例不得低于()。
A.20%
B.45%
C.70%
D.85%
答案見第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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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1、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5條規定,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對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
2、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經2007年2月7日國務院第168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
3、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9條規定,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撤銷資格的律師、注冊會計師或者投資咨詢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信評級機構、資產評估機構、驗證機構的專業人員,自被撤銷資格之日起未逾5年,不得擔任期貨交易所的負責人、財務會計人員。
4、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期貨交易所合并、分立或者解散,應當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5、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16條第2款規定,申請設立期貨公司,其注冊資本應當是實繳資本。股東應當以貨幣或者期貨公司經營必需的非貨幣財產出資,貨幣出資比例不得低于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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