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合為支持醫改“排兵布陣”
7月17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在網站發布《關于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幾項重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發揮新農合的杠桿和利益導向作用,深入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維護群眾健康權益。
■村醫一般診療費提高1元
《通知》明確,將鄉村醫生的一般診療費標準在現有基礎上提高1元,且一般診療費不低于5元,新增部分由新農合基金支付。在開展公立醫院改革的醫療機構,將價格調整后反映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治療費、手術費、護理費等項目納入新農合支付范圍,在支付比例上予以傾斜,穩定并控制藥品、高值醫用耗材和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檢驗的支付范圍和支付比例,將日間手術納入住院統籌支付范圍。
《通知》要求,研究制定鼓勵使用基本藥物和低價藥物的支付政策,引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主動節約成本,優化用藥結構,降低患者藥品費用負擔,并試點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納入新農合定點范圍。
■支付方式由后付制轉向預付制
《通知》強調,將支付方式改革作為完善新農合制度的重點,大力推進由后付制向預付制轉變。在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地區,要覆蓋所有參與改革的定點醫療機構。已經開展支付方式改革的地區,要實現按病種、按單元付費等混合支付方式對病人的全覆蓋。增強新農合對醫療行為的激勵約束作用,加強對再入院率、目錄外檢查用藥、次均費用等核心指標的監控。繼續推動新農合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供應商的談判和購買服務的付費機制。
《通知》要求,全面總結22個病種的大病保障工作經驗,完善以臨床路徑為基礎、限定費用下的按病種付費的做法,逐步將大病保障工作以按病種付費的形式推廣到新農合普惠制的報銷補償政策中,并逐漸融合。
■逐步形成未經轉診不予報銷制度
《通知》要求,發揮新農合的杠桿和利益導向作用,拉大不同級別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的差距,引導患者分級、有序就診。各地要逐步建立基層首診和新農合轉診制度,對于在基層首診并按規定轉診的患者,可按規定的比例報銷;對于沒有按照程序就醫的,應降低報銷比例或不予報銷醫藥費用,并逐步形成未經轉診不予報銷的制度。暢通患者下轉通道,降低或取消下轉患者的起付線,引導慢性期、恢復期患者向下轉診。
對于醫療聯合體,《通知》指出,可以探索采取打包付費等方式,引導聯合體內的各級醫療機構形成責任和利益共同體,建立有效分工協作機制,調動其開展分級診療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來源:健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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