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教材講義:第七章第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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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
第三節 設計施工階段的總承包合同履行管理
一、承包人現場查勘
承包人應對施工場地和周圍環境進行查勘地資料,以便進行設計和組織施工。在全部合同工作中,視為承包人已充分估計了應承擔的責任和風險。
發包人對提供的施工場地及毗鄰區域內的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位置的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以及其他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原始資料,承擔原始資料錯誤造成的全部責任。承包人應對其閱讀這些有關資料后,所做出的解釋和推斷負責。
二、承包人提交實施項目的計劃.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期限 、制造、檢驗、運達現場、施工、安裝、試驗的各個階段的預期時間以及設計和施工組織方案說明等報監理。人應在專送用監條理款人約定的期限內批復或提出修改意見。
監理人未在約定的時限內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該進度計劃視為已得到批準。
三、開始工作
符合專用條款約定的開始工作條件時,監理人獲得發包人同意后應提前7 天向承包人發出開始工作通知。合同工期自開始工作通知中載明的開始工作日期起計算。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未用開工通知是由于承包人收到開始工作通知后首先開始設計工作。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監理人未承能包,在人合有同權簽提訂出之日起90天內發出開始工作通知價格調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發包人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潤。
舉例
1.根據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監理人未能在合同簽訂之日起90天內發出開始工作通知,合同當事人的責任與程序正確的是()。
A. 承包人有權提出價格調整要求
B 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C 承包人再次提出申請開始工作的通知
D 監理人就開始工作通知引發的爭議履行商定或確定的權力
E. 發包人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潤
答案:ABE
解析: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監理人未能在合同簽訂之日起90 天內發出開始工作通知,承包人有權提出價格調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發包人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潤。
四、設計管理
(一)承包人的設計義務
1. 設計滿足標準規范的要求
承包人應按照法律規定,以及國家、行業和地方規范和標準完成設計工作,并符合發包人要求。 承包人完成設計工作所應遵守的法律規定,以及國家、行業和地方規范和標準,均應采用基準日適
用的版本?;鶞嗜罩?,規范或標準的版本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國家、行業和地方規范和標準實施時,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或監理人提出遵守新規定的建議。發包人或監理人應在收到建議后 7 天內發出是否遵守新規定的指示。發包人或監理人指示遵守新規定后,按照變更對待,采用商定或確定的方式調整合同價格。
2. 設計應符合合同要求
承包人的設計應遵守發包人要求和承包人建議書的約定,保證設計質量。如果發包人要求中的質量標準高于現行規范規定的標準,應以合同約定為準。
3. 設計進度管理
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要求,在合同進度計劃中專門列出設計進度計劃,報發包人批準后執行。設計的實際進度滯后計劃進度時,發包人或監理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交修正的進度計劃、增加投入資源并加快設計進度。
設計過程中因發包人原因影響了設計進度,如改變發包人要求文件中的內容或提供的原始基礎資料有錯誤,應按變更對待。
(二)設計審查
1. 發包人審查
承包人的設計文件提交監理人后,發包人應組織設計審查,按照發包人要求文件中約定的范圍和內容審查是否滿足合同要求。為了不影響后續工作,自監理人收到承包人的設計文件之日起,對承包人的設計文件審查期限不超過21天。承包人的設計與合同約定有偏離時,應在提交設計文件的通知中予以說明。
如果承包人需要修改已提交的設計文件,應立即通知監理人。向監理人提交修改后的設計文件后, 審查期重新起算。
發包人審查后認為設計文件不符合合同約定,監理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說明不符合要求的具體內容。承包人應根據監理人的書面說明,對承包人文件進行修改后重新報送發包人審查,審查期限重新起算。
合同約定的審查期限屆滿,發包人沒有做出審查結論也沒有提出異議,視為承包人的設計文件已獲發包人同意。對于設計文件不需要政府有關部門審查或批準工程,承包人應當嚴格按照經發包人審查同意的設計文件進行后續的設計和實施工程。
2. 有關部門的設計審查
設計文件需政府有關部門審查或批準的工程,發包人應在審查同意承包人的設計文件后7天內,向政府有關部門報送設計文件,承包人予以協助。
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的審查意見,不需要修改“發包人要求”文件,只需完善設計,承包人按審查意見修改設計文件;如果審查提出的意見需要修改發包人要求文件,如某些要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發包人應重新提出“發包人要求”文件,承包人根據新提出的發包人要求修改設計文件。后一種情況增加的工作量和拖延的時間按變更對待。
提交審查的設計文件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查批準后,承包人進行后續的設計和實施工程。舉例
1. 根據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基準日之后,規范或標準的版本發生重大變化,合同當事人的責任與工作程序不正確的是()。
A. 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或監理人提出遵守新規定的建議
B. 發包人或監理人應在收到建議后 7 天內發出是否遵守新規定的指示
C. 監理人指示遵守新規定后,按照變更對待,采用商定或確定的方式調整合同價格
D. 監理人指示遵守新規定后,發包人重新提出“發包人要求”文件
答案:D
解析:承包人完成設計工作所應遵守的法律規定,以及國家、行業和地方規范和標準,均應采用基準日適用的版本?;鶞嗜罩?,規范或標準的版本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國家、行業和地方規范和標準實施時,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或監理人提出遵守新規定的建議。發包人或監理人應在收到建議后 7 天內發出是否遵守新規定的指示。發包人或監理人指示遵守新規定后,按照變更對待,采用商定或確定的方式調整合同價格。
2. 承包人的設計文件提交監理人后,發包人應組織設計審查,按照發包人要求文件中約定的范圍和內容審查是否滿足合同要求。關于發包人應組織設計審查的說法正確的是()。
A. 自監理人收到承包人的設計文件之日起,對承包人的設計文件審查期限不超過28天
B. 如果承包人需要修改已提交的設計文件,應立即通知監理人
C. 向監理人提交修改后的設計文件后,審查期重新起算
D. 發包人審查后認為設計文件不符合合同約定,監理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E. 承包人應根據監理人的書面說明,對承包人文件進行修改后重新報送發包人審查,審查期限重新起算
答案:BCDE
解析:承包人的設計文件提交監理人后,發包人應組織設計審查,按照發包人要求文件中約定的范圍和內容審查是否滿足合同要求。為了不影響后續工作,自監理人收到承包人的設計文件之日起,對承包人的設計文件審查期限不超過21天。承包人的設計與合同約定有偏離時,應在提交設計文件的通知中予以說明。
如果承包人需要修改已提交的設計文件,應立即通知監理人。向監理人提交修改后的設計文件后, 審查期重新起算。
發包人審查后認為設計文件不符合合同約定,監理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說明不符合要求的具體內容。承包人應根據監理人的書面說明,對承包人文件進行修改后重新報送發包人審查,審查期限重新起算。
合同約定的審查期限屆滿,發包人沒有做出審查結論也沒有提出異議,視為承包人的設計文件已獲發包人同意。對于設計文件不需要政府有關部門審查或批準工程,承包人應當嚴格按照經發包人審查同意的設計文件進行后續的設計和實施工程。
3.(2014) 根據《標準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需政府有關部門審查或者批準的設計文件,發包人應在對其審查同意后的()日內向政府有關部門報送審查。
A.7
B.15
C.21
D.30
【答案】A
【解析】設計文件需要政府有關部門審查或者批準的工程,發包人應在審查同意承包人的設計文件后7天內,向政府不嫩報送設計文件,承包人予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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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進度管理
(一)修訂進度計劃
不論何種原因造成工程的實際進度與合同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可以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人提交修訂合同進度計劃的申請報告,并附有關措施和相關資料,報監理人批準。
監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發出修訂合同進度計劃的指示,承包人應按該指示修訂合同進度計劃, 報監理人批準。監理人審查并獲得發包人同意后,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批復。
(二)順延合同工期的情況
通用條款規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非承包人原因導致合同進度計劃工作延誤,應給承包人延長工期和(或)增加費用,并支付合理利潤。
1. 發包人責任原因
(1) 變更;
(2) 未能按照合同要求的期限對承包人文件進行審查;
(3)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暫停施工;
(4) 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預付款、進度款;
(5) 發包人提供的基準資料錯誤;
(6) 發包人采購的材料、工程設備延誤到貨或變更交貨地點;
(7) 發包人未及時按照“發包人要求”履行相關義務;
(8) 發包人造成工期延誤的其他原因。
2. 政府管理部門的原因
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工作需國家有關部門審批時,發包人、承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職責分工完成行政審批的報送。因國家有關部門審批遲延造成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由發包人承擔。
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有關進度管理的暫停施工、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條款,與標準施工合同的規定相同。施工階段的質量管理也與標準施工合同的規定相同。
舉例
1. 根據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給承包人延長工期和(或)增加費用,并支付合理利潤的情形是指()。
A. 未能按照合同要求的期限對承包人文件進行審查
B. 變更
C. 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預付款、進度款
D. 國家有關部門審批遲延
E. 不可預見的物質條件
答案:ABCD
解析:見教材相關內容。
2. (2014)某采用標準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的工程項目,合同履行出現合同進度計劃工作的延誤,應由發包人承擔延長工期和增加費用并支付合同利潤的是()。
A.發包人要求設計變更
B.發包人未按期審查承包人文件
C.承包人未按已確認修改的設計文件實施
D.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延誤
E.異常不利的氣候條件
【答案】ABD
【解析】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非承包人原因導致合同進度計劃工作延誤,應給承包人延長工期和(或)增加費用,并支付合理利潤 (1)發包人責任原因:變更;未能按照合同要求的期限對承包人文件進行審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暫停施工;未合同約定及時只服務預付款、進度款;發包人提供的基準
資料錯誤;發包人采購的材料、工程設備延誤到貨或變更交貨地點;發包人未及時按照“發包人要求”履行相關義務;發包人造成工期延誤的其他原因 (2)政府管理部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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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程款支付管理
(一)合同價格
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通用條款規定,除非專用條款約定合同工程采用固定總價承包的情況外,應以實際完成的工作量作為支付的依據。
1. 合同價格的組成
(1) 合同價格包括簽約合同價以及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的調整;
(2) 合同價格包括承包人依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應支付的規費和稅金;
(3) 價格清單列出的任何數量僅為估算的工作量,不視為要求承包人實施工程的實際或準確工作量。在價格清單中列出的任何工作量和價格數據應僅用于變更和支付的參考資料,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2. 施工階段工程款的支付
合同約定工程的某部分按照實際完成的工程量進行支付時,應按照專用條款的約定進行計量和估價,并據此調整合同價格。
(二)預付款
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對預付款的規定與標準施工合同相同。
(三)工程進度付款
1. 支付分解表
(1) 承包人編制進度付款支付分解表
承包人應當在收到經監理人批復的合同進度計劃后7天內,將支付分解報告以及形成支付分解報告的支持性資料報監理人審批。承包人應根據價格清單的價格構成、費用性質、計劃發生時間和相應工作量等因素,對擬支付的款項進行分解并編制支付分解表。分類和分解原則是:
1) 勘察設計費。按照提供提交勘察設計階段性成果文件的時間、對應的工作量進行分解。
2) 材料和工程設備費。分別按訂立采購合同、進場驗收合格、安裝就位、工程竣工等階段和專用條款約定的比例進行分解。
3) 技術服務培訓費。按照價格清單中的單價,結合合同進度計劃對應的工作量進行分解。
4) 其他工程價款。按照價格清單中的價格,結合合同進度計劃擬完成的工程量或者比例進行分解。以上的分解計算并匯總后,形成月度支付的分解報告。
(2) 監理人審批
監理人應當在收到承包人報送的支付分解報告后7 天內給予批復或提出修改意見,經監理人批準的支付分解報告為有合同約束力的支付分解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進度計劃進行修訂后,承包人也應對支付分解表做出相應的調整,并報監理人批復。
2. 付款時間
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工程進度付款按月支付。
3. 承包人提交進度付款申請單
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通用條款規定,承包人進度付款申請單應包括下列內容:
(1) 當期應支付進度款的金額總額,以及截至當期期末累計應支付金額總額和已支付的進度付款金額總額;
(2) 當期根據支付分解表應支付金額,以及截至當期期末累計應支付金額;
(3) 當期根據專用條款約定,計量的已實施工程應支付金額,以及截至當期期末累計應支付金額;
(4) 當期變更應增加和扣減的金額,以及截至當期期末累計變更金額;
(5) 當期索賠應增加和扣減的金額,以及截至當期期末累計索賠金額;
(6) 當期應支付的預付款和扣減的返還預付款金額,以及截至當期期末累計返還預付款金額;
(7) 當期應扣減的質量保證金金額,以及截至當期期末累計扣減的質量保證金金額;
(8) 當期應增加和扣減的其他金額,以及截至當期期末累計增加和扣減的金額。
4. 監理人審查
監理人在收到承包人進度付款申請單以及相應的支持性證明文件后的14 天內完成審核,提出發包人到期應支付給承包人的金額以及相應的支持性材料,經發包人審批同意后,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簽認的進度付款證書。
監理人有權核減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義務的相應金額。
5. 發包人支付
發包人最遲應在監理人收到進度付款申請單后的28 天內,將進度應付款支付給承包人。發包人未能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審批或不予答復,視為發包人同意進度付款申請。發包人不按期支付,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6. 工程進度付款的修正
在對以往歷次已簽發的進度付款證書進行匯總和復核中發現錯、漏或重復情況時,監理人有權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權提出修正申請。經監理人、承包人復核同意的修正,應在本次進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四)質量保證金
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通用條款對質量保證金的約定與標準施工合同的規定相同。舉例
1. 根據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承包人編制進度付款支付分解表的說法不正確的是()。
A. 承包人編制形成按形象進度階段支付分解報告
B. 監理人應當在收到承包人報送的支付分解報告后7 天內給予批復或提出修改意見
C. 合同進度計劃進行修訂后,承包人也應對支付分解表做出相應的調整
D. 經監理人批準的支付分解報告為有合同約束力的支付分解表
答案:A
解析:關于A,形成月度支付的分解報告。
1. 根據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關于進度款支付的說法正確的是()。
A. 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工程進度付款按月支付
B. 監理人在收到承包人進度付款申請單以及相應的支持性證明文件后的14 天內完成審核
C. 申請單經發包人審批同意后,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簽認的進度付款證書
D. 發包人最遲應在監理人收到進度付款申請單后的28 天內,將進度應付款支付給承包人
E. 監理人簽發的進度付款證書對雙方有約束力,不得修改
答案:ABCD
解析:見教材相關內容。
2.(2014) 根據《標準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承包人編制進度付款支付分解表時,勘察設計費分解的原則是( )。
A.按提交勘察設計階段性成果文件的時間、對應的工作量進行分解
B.按勘察設計總費用、勘察設計工作持續時間進行分解
C.按提交勘察設計階段性成果的次數平均分解
D.按勘察設計總費、項目施工周期進行分解
【答案】A
【解析】承包人應根據價格清單的價格構成、費用性質、計劃發生時間和相應工作量等因素,對擬支付的款項進行分解并編制支付分解表。分類和分解原則是:1)勘察設計費。按照提供提交勘察設計階段性成果文件的時間、對應的工作量進行分解。2)材料和工程設備費。分別按訂立采購合同、進場驗收合格、安裝就位、工程竣工等階段和專用條款約定的比例進行分解。3)技術服務培訓費。按照價格清單中的單價,結合合同進度計劃對應的工作量進行分解。
4)其他工程價款。按照價格清單中的價格,結合合同進度計劃擬完成的工程量或者比例進行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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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變更管理
合同履行過程中的變更,可能涉及發包人要求變更、監理人發給承包人文件中的內容構成變更和發包人接受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三種情況。
(一)監理人指示的變更
1. 發出變更意向書
合同履行過程中,經發包人同意監理人可向承包人做出有關“發包人要求”改變的變更意向書,說明變更的具體內容和發包人對變更的時間要求,并附必要的相關資料,以及要求承包人提交實施方案。 變更應在相應內容實施前提出,否則發包人應承擔承包人損失。
2. 承包人同意變更
承包人按照變更意向書的要求,提交包括擬實施變更工作的設計、計劃、措施和竣工時間等內容的實施方案。發包人同意承包人的變更實施方案后,由監理人發出變更指示。
3. 承包人不同意變更
承包人收到監理人的變更意向書后認為難以實施此項變更時,應立即通知監理人,說明原因并附詳細依據。監理人與承包人和發包人協商后,確定撤銷、改變或不改變原變更意向書。
(二)監理人發出文件的內容構成變更
承包人收到監理人按合同約定發給的文件,認為其中存在對“發包人要求”構成變更情形時,可向監理人提出書面變更建議。建議應闡明要求變更的依據,以及實施該變更工作對合同價款和工期的影響,并附必要的圖紙和說明。
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書面建議與發包人共同研究后,確認存在變更時,應在收到承包人書面建議后的14 天內做出變更指示;不同意作為變更的,應書面答復承包人。
(三)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履行合同過程中,承包人可以書面形式向監理人提交改變“發包人要求”文件中有關內容的合理化建議書。合理化建議書的內容應包括建議工作的詳細說明、進度計劃和效益以及與其他工作的協調等, 并附必要的設計文件。
監理人應與發包人協商是否采納承包人的建議。建議被采納并構成變更,由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變更指示。
如果接受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降低了合同價格、縮短了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的經濟效益, 發包人可依據專用條款中約定給予獎勵。
舉例
1.根據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合同履行過程中,經發包人同意監理人可向承包人做出有關“發包人要求” 改變的變更意向書,雙方的工作和責任的說法不正確的是()。
A. 變更應在相應內容實施前提出,否則發包人應承擔承包人損失
B. 承包人按照變更意向書的要求,提交實施方案
C. 發包人同意承包人的變更實施方案后,由監理人發出變更指示
D. 承包人不能拒絕發包人的變更意向書
答案:D
解析:監理人指示的變更
1) 發出變更意向書
合同履行過程中,經發包人同意監理人可向承包人做出有關“發包人要求”改變的變更意向書, 說明變更的具體內容和發包人對變更的時間要求,并附必要的相關資料,以及要求承包人提交實施方案。變更應在相應內容實施前提出,否則發包人應承擔承包人損失。
2) 承包人同意變更
承包人按照變更意向書的要求,提交包括擬實施變更工作的設計、計劃、措施和竣工時間等內容的實施方案。發包人同意承包人的變更實施方案后,由監理人發出變更指示。
3) 承包人不同意變更
承包人收到監理人的變更意向書后認為難以實施此項變更時,應立即通知監理人,說明原因并附詳細依據。監理人與承包人和發包人協商后,確定撤銷、改變或不改變原變更意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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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索賠管理
(一)索賠程序
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通用條款中,對發包人和承包人索賠的程序規定與標準施工合同相同。
(二)涉及承包人索賠的條款
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通用條款中,可以給承包人補償的條款如表7-1 所列的內容。
涉及承包人索賠的條款表7-1
| 序號 | 條款號 | 原 因 | 補償內容 | ||
| 工期 | 費用 | 利潤 | |||
| 1 | 1.6.2 | 未能按時提供文件 | √ | √ | √ |
| 2 | 1.10.1 | 化石、文物 | √ | √ | |
| 3 | 1.13 | 發包人要求中的錯誤 | √ | √ | √ |
| 4 | 1.14 | 發包人要求違法 | √ | √ | √ |
| 5 | 3.4.5 | 監理人的指示延誤、錯誤 | √ | √ | √ |
| 6 | 3.5.2 | 爭議評審組對監理人確定的修改 | √ | √ | |
| 7 | 4.1.8 | 為他人提供方便 | √ | ||
| 8 | 4.11.2 | 不可預見物質條件 | √ | √ | |
| 9 | 5.2 | 發包人原因影響設計進度 | √ | √ | √ |
| 10 | 6.2.4 | 發包人要求提前交貨 | √ | ||
| 11 | 6.2.6 | 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延誤 | √ | √ | √ |
| 12 | 6.5.3 | 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不符合要求 | √ | √ | |
| 13 | 9.3 | 基準資料錯誤 | √ | √ | √ |
| 14 | 11.1 |
發包人原因未能按時發出開始工作通知 |
√ | √ | √ |
| 15 | 11.3 | 發包人原因的工期延誤 | √ | √ | √ |
| 16 | 11.4 | 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 √ | √ | |
| 17 | 11.7 | 行政審批延誤 | √ | √ | |
| 18 | 12.1.1 | 發包人原因指示的暫停工作 | √ | √ | √ |
| 19 | 12.2.1 | 發包人原因承包人的暫停工作 | √ | √ | √ |
| 20 | 12.4.2 | 發包人原因承包人無法復工 | √ | √ | √ |
| 21 | 13.1.3 | 發包人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 | √ | √ | √ |
| 22 | 13.4.3 | 隱蔽工程的重新檢查證明質量合格 | √ | √ | √ |
| 23 | 14.1.4 | 重新試驗表明材料、設備、工程質量合 格 | √ | √ | √ |
| 24 | 16.2 | 法律變化引起的調整 | 商定或確定處理 | ||
| 25 | 18.5.2 | 發包人提前接收區段對承包人施工的影 響 | √ | √ | √ |
| 26 | 19.2.3 |
缺陷責任期內非承包人原因缺陷的修復 |
√ | √ | |
| 27 | 21.3.1 | 不可抗力的工程照管、清理、修復 | √ | √ | √ |
| 28 | 22.2.3 | 發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 √ | √ | |
舉例
1. 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通用條款中,可以給承包人補償工期和費用的情形是指()。
A. 基準資料錯誤
B. 發包人原因指示的暫停工作
C. 化石、文物
D. 發包人要求提前交貨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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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違約責任
(一)承包人的違約
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通用條款對于承包人違約,除了標準施工合同規定的7種情況外,還增加了承包人的設計、承包人文件、實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約定;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通過竣工試驗或竣工后試驗兩種情況。違約處理與標準施工合同規定相同。
(二)發包人違約
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通用條款中,對發包人違約的規定與標準施工合同相同。
十、竣工驗收管理
(一)竣工試驗
1. 承包人申請竣工試驗
承包人應提前21天將申請竣工試驗的通知送達監理人,并按照專用條款約定的份數,向監理人提交竣工記錄、暫行操作和維修手冊。監理人應在14天內,確定竣工試驗的具體時間。
(1) 竣工記錄。反映工程實施結果的竣工記錄,應如實記載竣工工程的確切位置、尺寸和已實施工作的詳細說明。
(2) 暫行操作和維修手冊。該手冊應足夠詳細,以便發包人能夠對生產設備進行操作、維修、拆卸 、重新安裝、調整及修理。待竣工試驗完成后,承包人再完善、補充相關內容,完成正式的操作和維修手冊。
2. 竣工試驗程序
通用條款規定的竣工試驗程序按三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承包人進行適當的檢查和功能性試驗,保證每一項工程設備都滿足合同要求,并能安全地進入下一階段試驗;
第二階段,承包人進行試驗,保證工程或區段工程滿足合同要求,在所有可利用的操作條件下安全運行;
第三階段,當工程能安全運行時,承包人應通知監理人,可以進行其他竣工試驗,包括各種性能測試,以證明工程符合發包人要求中列明的性能保證指標。
某項竣工試驗未能通過時,承包人應按照監理人的指示限期改正,并承擔合同約定的相應責任??⒐ぴ囼炌ㄟ^后,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進行工程及工程設備試運行。試運行所需人員、設備、材料、燃料、電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的條件以及試運行費用等按專用條款約定執行。
(二)承包人申請竣工驗收
1. 工程竣工應滿足的條件
(1) 除監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責任期內完成的尾工(甩項)工程和缺陷修補工作外,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區段工程以及有關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試驗和竣工試驗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
(2) 已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份數備齊了符合要求的竣工文件;
(3) 已按監理人的要求編制了在缺陷責任期內完成的尾工(甩項)工程和缺陷修補工作清單以及相應施工計劃;
(4) 監理人要求在竣工驗收前應完成的其他工作;
(5) 監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驗收資料清單。
2. 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承包人完成上述工作并提交了竣工文件、竣工圖、最終操作和維修手冊后,即可向監理人報送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三)監理人審查竣工申請
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通用條款對監理人審查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規定與標準施工合同相同。
(四)竣工驗收
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通用條款對竣工驗收和區段工程驗收的規定與標準施工合同相同。經驗收合格工程,監理人經發包人同意后向承包人簽發工程接收證書。證書中注明的實際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準。
(五)竣工結算
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通用條款對竣工結算的規定與標準施工合同相同。
舉例
1.根據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承包人申請竣工試驗后,雙方的工作包括()。
A. 監理人應在14天內,確定竣工試驗的具體時間
B. 承包人按照專用條款約定的份數,向監理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
C. 第一階段,承包人進行適當的檢查和功能性試驗,保證每一項工程設備都滿足合同要求
D. 第二階段,承包人進行試驗,保證工程或區段工程滿足合同要求
E. 第三階段,當工程能安全運行時,承包人應通知監理人,可以進行其他竣工試驗
答案:ACDE
解析:見教材相關內容。
十一、缺陷責任期管理
(一)承包人修復工程缺陷
1. 承包人修復工程缺陷的義務
缺陷責任期內,發包人對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負責日常維護工作。發包人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復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損壞,由承包人負責修復,直至檢驗合格為止。任何一項缺陷或損壞修復后,經檢查證明其影響了工程或工程設備的使用性能,承包人應重新進行合同約定的試驗和試運行,全部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承包人不能在合理時間內修復的缺陷,發包人可自行修復或委托其他人修復,所需費用和利潤按缺陷原因的責任方承擔。
缺陷責任期內承包人為缺陷修復工作,有權進人工程現場,但應遵守發包人的保安和保密的規定。
2. 工程缺陷的責任
監理人和承包人應共同查清工程缺陷或損壞的原因,屬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應由承包人承擔修復和查驗的費用;屬于發包人原因造成的,發包人應承擔修復和查驗的費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潤。
3. 缺陷責任期的延長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項缺陷或損壞使某項工程或工程設備不能按原定目標使用而需要再次檢查、檢驗和修復時,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相應延長缺陷責任期,但缺陷責任期最長不超過2 年。
(二)竣工后試驗
對于大型工程為了檢驗承包人的設計、設備選型和運行情況等的技術指標是否滿足合同的約定,通常在缺陷責任期內工程穩定運行一段時間后,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進行竣工后試驗。竣工后試驗按專用條款的約定由發包人或承包人進行。
1. 發包人進行竣工試驗
由于工程已由投入正式運行,發包人應將竣工后試驗的日期提前21 天通知承包人。如果承包人未能在該日期出席竣工后試驗,發包人可自行進行試驗,承包人應對檢驗數據予以認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項竣工后試驗未能通過,承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賠償,或者承包人提出修復建議,在發包人指示的合理期限內改正,并承擔合同約定的相應責任。
2. 承包人進行竣工試驗
發包人應提前 21 天將竣工后試驗的日期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在發包人在場的情況下,進行竣工后試驗。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項竣工后試驗未能通過,承包人應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或者承包人提出修復建議,在發包人指示的合理期限內改正,并承擔合同約定的相應責任。
(三)缺陷責任期終止
承包人完滿完成缺陷責任期的義務后,其缺陷責任終止證書的簽發、結清單和最終結清的管理規定, 與標準施工合同通用條款相同。
舉例
1. 根據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關于缺陷責任期承包人修復工程缺陷的說法正確的是()。
A. 發現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由承包人負責修復,直至檢驗合格為止
B. 任何一項缺陷或損壞修復后,全部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C. 承包人不能在合理時間內修復的缺陷,承包人承擔全部他人修復的費用和利潤
D. 承包人對發包人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負責日常維護工作
答案:A
解析:承包人修復工程缺陷的義務:
缺陷責任期內,發包人對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負責日常維護工作。發包人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復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損壞,由承包人負責修復,直至檢驗合格為止。
任何一項缺陷或損壞修復后,經檢查證明其影響了工程或工程設備的使用性能,承包人應重新進行合同約定的試驗和試運行,全部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承包人不能在合理時間內修復的缺陷,發包人可自行修復或委托其他人修復,所需費用和利潤按缺陷原因的責任方承擔。
缺陷責任期內承包人為缺陷修復工作,有權進人工程現場,但應遵守發包人的保安和保密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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