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環境影響評價師生態環境標準管理辦法:標準實施評估及其他規定


標準實施評估及其他規定:
第四十六條 【作用定位】為掌握標準實際執行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提升標準科學性、系統性、適用性,定期開展標準實施情況評估。
第四十七條 【職責分工】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根據生態環境和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結合相關科學技術進展,定期評估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實施情況,根據評估結果對標準適時進行修訂。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根據當地生態環境和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結合相關科學技術進展,定期評估國家和地方生態環境標準在本區域的實施情況,根據評估結果對標準提出適時修訂的建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地方生態環境標準實施情況評估結果對標準適時進行修訂。
第四十八條 【評估周期】強制性生態環境標準實施情況評估周期一般不超過五年,與其配套的推薦性(指導性)生態環境標準實施情況可同步開展評估。
第四十九條 【評估原則】環境質量類標準評估應當依據環境基準研究進展,針對環境質量特征的演變,評估標準技術內容和風險控制水平的科學合理性。污染物排放類標準評估應關注標準實施中相關各方普遍反映的問題,重點評估標準各項技術內容的執行情況,分析標準實施的環境效益、經濟成本、達標技術和達標率。環境監測規范類標準和環境管理規范類標準的評估,應結合標準使用過程中各方反饋的問題、建議和相關技術手段的發展,重點評估標準各項技術內容的適用性和科學性,以及與環境質量類標準、污染物排放類標準的協調性。
環境基礎類標準的評估應針對生態環境管理和標準體系發展、變化情況,評估提高標準制修訂工作質量的技術路線。
第五十條 【信息公開】生態環境標準由其制定機關委托的出版社出版、發行,依法公開。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在其網站上公布環境質量類標準、污染物排放類標準,供公眾免費查閱、下載。
第五十一條 【標準解釋】生態環境標準由其制定機關負責解釋,標準解釋與標準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受標準制定機關委托,相關技術單位可對標準內容提供技術咨詢。
以上內容是2020年環境影響評價師生態環境標準管理辦法:標準實施評估及其他規定,供大家參考!為幫助考生及時獲取2020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時間,可以點擊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
查看更多備考內容可點擊文章下方"點擊免費下載>>環境影響評價師試題/資料"更多免費內容盡在其中...
最新資訊
- 環評工程師備考經驗:2026年環評工程師考試全年學習計劃來襲!2025-08-21
- 2025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真題與考前資料對比(法規+導則+技法)2025-07-04
- 2025年環境影響評價師《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真題與考前資料對比2025-07-04
- 2025年環境影響評價師《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真題與考前資料對比2025-07-04
- 2025年環境影響評價師《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真題與考前資料對比2025-07-04
- 2025年環評師考試真題考情分析(4科目)2025-07-04
- 考前資料:2025年環評師考試思維導圖-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2025-06-11
- 考前資料:2025年環評師考試思維導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內含7個章節)2025-06-11
- 考前資料:2025年環評師考試思維導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2025-06-10
- 考前資料:2025年《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師速記口訣2025-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