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自考《行政法學》真題及答案解析(網友回憶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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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自考《行政法學》真題及答案解析(網友回憶版)【部分】
名詞解釋
1、 具體行政行為
【答案】具體行政行為是指在行政管理過程中,針對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具體措施的行為。
2、 行政相對人
【答案】行政相對人是指行政主體行使行政權所指向的一方當事人,即在行政法律關系中與行政主體相對應,共同構成行政法律關系主體的另一方當事人。
3、 行政確認
【答案】行政確認是指行政主體依法對相對人的法律地位、法律關系和法律事實進行甄別,給予確定、認可、證明并予以宣告的具體行政行為。
4、 行政合同
【答案】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體為了行使行政職能、實現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標,而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經過協商,相互意思表示一致所達成的協議。
5、 合法性審查原則
【答案】合法性審查原則是人民法院處理行政案件,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査的原則
簡答題
1、 簡述適用行政處罰簡易程序的條件
【答案】
(1)違法事實確鑿;
(2)有法定依據;
(3)警告或較小數額罰款(公民:50元以下,法人或其他組織1000元以下)的行政處罰。
2、 簡述行政行為無效的情形(同條件)
【答案】
(1)具有特別重大的違法情形或具有明顯的違法情形;
(2)行政主體不明確或明顯超越相應行政主體職權的行政行為;
(3)行政主體受脅迫作出的行政行為;
(4)行政行為的實施將導致犯罪;
(5)沒有可能實施的行政行為。
3、 簡述國務院的主要職權
【答案】
(1) 行政法規的制定權,行政措施的規定權,行政決定和命令的發布權;
(2) 對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的領導、監督權;
(3) 對全國各項行政工作的領導和管理權;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論述題
44、 試述司法審查的重要作用
【答案】
(1)有利于進一步完善我國的憲政體制;
(2)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
(3)有利于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4)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識。
案例分析
45、(1) 告知有什么權利
【答案】告知其享有相對人參與權,當事人可以進行陳述申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之前應當告知相對人有權進行陳述申辯。
(2) 復議維持,被告是誰?
【答案】乙市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和乙市市場監督局為共同被告。根據《行政訴訟法》規定,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是共同被告。本案屬于復議維持情形,因此乙市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和乙市市場監督局為共同被告。
46、(1)【答案】B市環保局或C縣政府,根據《行政復議法》規定,對行政機關行為不服的可以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其所屬人民政府申請復議。本案中,作出行政行為的機關是C縣環保部門,因此可以向B市環保局或C縣政府申請復議。
(2)【答案】不可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只能對規章以下的其他規范性文件進行附帶性審查,而本案中的《規定》屬于規章范疇,不適用于附帶性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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