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公務員學歷門檻有助反就業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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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公務員學歷門檻有助反就業歧視
3月15日,2014年湖北省公務員招錄公告發布,學歷門檻大幅下降,含有“碩士”、“博士”等學歷要求的職位數和招錄人數均沒有超過100個, “僅限本科”對應的職位數是213個,“大專及以上”職位數是597個,部分鄉鎮(街道)級職位首次將學歷放寬為“高中(同等學力)及以上”。
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曾在2011年11月20日發布 《2011年國家公務員招考中的就業歧視狀況調查報告》,調查的2011年國家公務員近萬個崗位,全部存在健康歧視和年齡歧視,此外招考還在政治面貌、性別、戶籍、地域、學歷等方面存在歧視性要求。對5000多名大學生的求職經歷進行的問卷調查顯示,有超過七成的調查對象表示遭遇過求職 “門檻”,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學歷、戶籍和性別,并認為國企、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就業歧視很嚴重。
湖北省公務員招錄學歷門檻大幅下降,其意義顯而易見了。然而,公務員招錄放寬學歷門檻,還僅僅是一小步,一是因為僅僅放寬了學歷要求,其它涉嫌就業歧視的條件還需要跟進;二是因為學歷條件的放寬還是選擇性的,離真正唯“德能勤績廉”還有一定的距離。
反就業歧視,促進公平就業,政府帶頭是理所應該的,但是,國際國內的經驗都表明,“立法是最大的教育”。盡管我國出臺了《就業促進法》,但并沒有將就業歧視關進制度的籠子。早在2003年的兩會上,就有政協委員呼吁盡快制定 《反就業歧視法》;2009年,由30多位學者組成的 “反就業歧視研究課題組”將 《反就業歧視法(老師建議稿)》提交至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今年的全國人大會議上,人大代表徐曉再次建議制定 《反就業歧視法》。因此,我們在為公務員招錄學歷門檻大幅下降叫好的同時,也希望千呼萬喚的 《反就業歧視法》能夠盡快出臺,從而為“中國夢”夯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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