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房地產估價師《案例與分析》精講(66)
三、契稅估價$lesson$
契稅的依據是房屋產權轉移時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契約價格。征收契稅,一般以契約載明的買價、現值價格或典價作為計稅依據。為了保護房屋產權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體現公平交易,避免發生隱價、瞞價等逃稅行為,征收機關認為在必要時,也可以直接或委托有關單位對房屋價值進行評估,以評估價格作為計稅依據。現行的估價方法以市場比較法為主。若是有收益的房地產,還應考慮用兩種以上的方法進行評估,即收益法和市場比較法并用,根據不同情況,選取不同的權重綜合取值,以確定最終估價值。
【案例2-6】
××小區××棟×單元××號房地產贈與價格估價報告(節選)致委托人函(略)估價師聲明(略)估價的假設和限制條件(略)××小區××棟×單元××號房地產贈與價格估價結果報告
㈠ 委托人:××房地產開發建筑有限公司
㈡ 估價方:××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
㈢ 估價對象:××房地產開發建筑有限公司所屬的××小區××棟×單元××號
㈣ 估價目的:為房地產交易征收課稅提供依據
㈤ 估價時點:2003年11月9日
㈥ 價值定義:本次估價采用公開市場價值標準
㈦ 估價依據:
⑴ ××市公證處對××房地產開發建筑有限公司贈與××個人的公證書;
⑵ ××市房地產管理局權屬管理辦公室的產權登記證明;
⑶ 收集的近期房地產市場的有關資料。
㈧ 估價原則:合法原則、最高最佳使用原則、替代原則、估價時點原則。
㈨ 估價方法:根據估價對象自身條件及估價目的,擬選用市場法進行估價。
㈩ 估價結果:經測算評估,估價對象在估價時點2004年5月9日的房地產價值為29.78萬元。
(十一) 估價人員:(略)
(十二) 估價作業日期:(略)
(十三) 估價報告應用的有效期:本估價結果自估價時點起一年內有效。
•2012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時間:10月13、14日
•2012房地產估價師網上輔導招生簡章
•2012年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時間匯總
•2012年房地產估價師由黑敬祥等主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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