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房地產估價師《案例分析》試題(1)


【案例】
某市舊城改造需對某沿街房屋進行拆遷,拆遷人依法取得了房屋拆遷許可證,房地產管理部門公示了有資質的拆遷估價機構名單。某被拆遷人見到公示名單后,前往其中一家估價機構咨詢,假如你作為該估價機
構的一名房地產估價師在接待該被拆遷人過程中了解到其房屋原為私有住房并于 5 年前被改造為自營副食店。
【問題】
1.你所在的估價機構通過什么途徑獲取委托后才能出具房屋拆遷估價報告?
【答案】
1.本題考查的是房屋征收估價工作流程。
經被拆遷人投票或拆遷當事人抽簽方式確定本估價機構為該拆遷項目估價機構,一般由拆遷人委托。確定拆遷估價機構后,一般由拆遷人委托評估,委托人與估價機構簽訂拆遷估價委托合同。估價機構獲得委托,經實地入戶調查,室內作業,才能得出房屋拆遷估價報告。
最新規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協商選定;在規定時間內協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門通過組織被征收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決定,或者采取搖號、抽簽等隨機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參見教材P247。
2.本題考查的是房屋征收估價的相關規定。
該房屋用途性質建議拆遷當事人按以下原則確定:
(1)以房屋權屬證書及權屬檔案的記載為準;
(2)當地政府對被拆遷房屋的用途性質認定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3)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對拆遷房屋的用途性質協商一致的,按協商結果確定;
(4)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用途不能協商一致的,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確認。
最新規定: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受托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提供征收范圍內房屋情況,包括已經登記的房屋情況和未經登記建筑的認定、處理結果情況。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對于已經登記的房屋,其性質、用途和建筑面積,一般以房屋權屬證書和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為準;房屋權屬證書與房屋登記簿的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房屋登記簿為準。對于未經登記的建筑,應當按照市、縣級人民政府的認定、處理結果進行評估。參見教材P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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