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二級建筑師建筑設計:公共建筑的功能問題


公共建筑的功能問題
功能問題包括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空間構成、功能分區、人流組織與疏散以及空間的量度、形狀和物理環境(量、形、 質)。其中突出的重點則是建筑空間的使用性質和人流活動問題。
(一)公共建筑的空間構成
各種公共建筑的使用性質和類型盡管不同,都可以分成主要使用部分、次要使用部分 (或稱輔助部分)和交通聯系部分三大部分。設計中應首先抓住這三大部分的關系進行排 列和組合,逐一解決各種矛盾問題以求得功能關系的合理與完善。在這三部分的構成關系中,交通聯系空間的配置往往起關鍵作用。
交通聯系部分一般可分為:水平交通、垂直交通和樞紐交通三種基本空間形式。
1.走道(水平交通空間)布置要點:
應直截了當,防曲折多變,與各部分空間有密切聯系,宜有較好的采光和照明。
1,樓梯(垂直交通空間)布置要點:
位置與數量依功能需要和消防要求而定,應靠近交通樞紐,布胃均勻并有主次,與使用人流數量相適應。
3.門廳(交通樞紐空間)布置要點:
使用方便,空間得體,結構合理,裝修適當,經濟有效。應兼顧使用功能和空間意境的創造。
(二)公共建筑的功能分區
功能分區的概念是,將空間按不同功能要求進行分類,并根據它們之間聯系的密切程度加以組合、劃分;
功能分區的原則是:
分區明確、聯系方便,并按主、次,內、外,鬧、靜關系合理安排,使其各得其所;同時還要根據實際使用要求,按人流活動的順序關系安排位置。空間組合、劃分時要以主要空間為核心,次要空間的安排要有利于主要空間功能的發揮;對外聯系的空間要靠近交通樞紐,內部使用的空間要相對隱蔽;空間的聯系與隔離要在深入分析的基礎上恰當處理。
(三)公共建筑的人流疏散
人流疏散分正常與緊急兩種情況;正常疏散又可分為連續的(如商店)、集中的(如劇場)和兼有的(如展覽館)。而緊急疏散都是集中的。
公共建筑的人流疏散要求通暢,要考慮樞紐處的緩沖地帶的設置,必要時可適當分散,以防過度的擁擠。連續性的活動宜將出口與人口分開設置。要按防火規范充分考慮疏散時間,計算通行能力。
(四)功能對于單一空間量、形、質的規定性
單一建筑空間的大小、容量、形狀以及采光、通風、日照條件是適用性的基本因素,同樣是建筑功能問題的重要方面,應在設計中綜合考慮,統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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