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經濟法基礎重點歸納免費下載:勞動仲裁


本文分享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第八章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第一節勞動合同法律制度,考生務必掌握勞動仲裁主要內容。
第八章 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本章在過去3年中平均考試分值為15分左右,分值波動較大,主要取決于是否考查不定項選擇題。本章內容體系性較強,學習時可以按照合同的生命周期來逐步進行記憶,幫助備考。
總體而言,本章考點雖然較多,但重點相對較為突出,對常考考點務必掌握。
第一節 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知識點】勞動仲裁 ★★★
一、勞動仲裁的概念
1.勞動仲裁是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對勞動爭議當事人爭議的事項,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等的規定,依法作出裁決,從而解決勞動爭議的一項勞動法律制度。
2.勞動仲裁不同于一般經濟糾紛的仲裁,除法律依據和適用范圍不同外,還有以下區別:
(1)申請程序不同。
一般經濟糾紛的仲裁,當事人必須在事先或事后達成仲裁協 議,才能據此向仲裁機構提岀仲裁申請;而勞動爭議的仲裁,則不要求當事人達成仲裁 協議,只要一方當事人提出申請,有關仲裁機構即可受理。
(2)裁決的效力不同。
一般經濟糾紛的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而勞動爭議仲裁,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除《調解仲裁法》規定的幾類特殊勞動爭議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 訴。因此,勞動爭議的裁決一般不是終局的。
二、勞動仲裁的參加人
五、仲裁時效
1.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1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2.因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1年時效的限制。但勞動關系終止的,應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1年內提出。
3.勞動仲裁時效可以中止。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
4.勞動仲裁時效可以中斷
(1)中斷事由
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即一方當事人通過協商、申請調解等方式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的);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 救濟(即一方當事人通過向有關部門投訴,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或 者申請支付令等方式請求權利救濟的);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2)效力
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這里的“中斷時起”,應理解為中斷事由消除時起。如權 利人申請調解的,經調解達不成協議的,應自調解不成之日起重新計算;如達成調解協議,自義務人應當履行義務的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六、仲裁申請和受理
1.申請可以是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由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經申請人簽名、 蓋章或者捺印確認。
2.對仲裁委員會逾期未作出決定或者決定不予受理的,申請人可以就該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勞動仲裁開庭
1.勞動仲裁實行先行調解原則。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發生法律效力。
2.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但當事人協議不公開或者涉及商業 秘密和個人隱私的,經相關當事人書面申請,仲裁委員會應當不公開審理。
3.仲裁庭制度。仲裁委員會裁決勞動爭議案件實行仲裁庭制度。仲裁庭由3名仲裁員 組成,設首席仲裁員。簡單勞動爭議案件可以由1名仲裁員獨任仲裁。
4.回避制度。仲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當事人也有權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提岀回避申請:①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的;②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③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裁決的;④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請客送禮的。
5.申請人收到書面開庭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
6.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開庭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以上分享部分章節知識點內容,完整版可點擊進入>>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精要講義。
考生看完以上《經濟法基礎》內容后,可以做下勞動合同的相關歷年真題,檢測是否掌握考點內容
1.【2021-判斷】勞動合同履行地不明確的,勞動爭議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
【答案】√
2.【2021-單選】職工方某因曠工被甲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方某認為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擬申請勞動仲裁,請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方某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間為( )。
A.2 年
B.3 年
C.1 年
D.6 個月
【答案】C
【解析】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 1 年。
3.【2021-多選】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勞動爭議中,勞動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除勞動者提起訴訟外,該裁決為終局裁決的有( )。
A.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方面發生的爭議
B.因變更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C.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D.追索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 12 個月金額的爭議
【答案】AD
【解析】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 12 個月金額的爭議;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勞動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
4.【2018-單選】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勞動仲裁申請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申請人申請勞動仲裁,不得以口頭形式提出
B.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 3 年
C.申請人應預交仲裁申請費用
D.申請人應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答案】D
【解析】選項 A,勞動爭議仲裁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選項 B,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 1 年;選項 C,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做完以上試題后,更多章節練習題點擊獲取>>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各章節必刷題。
2025年初級會計考試時間于5月17日-20日舉行,準考證打印時間各地不同,小編建議考生可立即填寫本文頂部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屆時我們會及時通知考生2025年初級會計準考證打印時間、考試時間,助您順利完成。點擊查看>>2025年全國各地初級會計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及打印入口官網匯總。
2025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題庫入口
考生可點擊下列圖片進入免費初級會計在線題庫,搭配章節練習進行備考。
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試題型及評分標準
科目試題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
1.單項選擇題(本類題共23小題,每小題2分,共46分。每小題備選答案中,只有一個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2.多項選擇題(本類題共10小題,每小題2分,共20分。每小題備選答案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請至少選擇兩個答案,全部選對得滿分,少選得相應分值,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3.判斷題(本類題共10小題,每小題1分,共10分。請判斷每小題的表述是否正確。每小題答題正確的得1分,錯答、不答均不得分,也不扣分。)
4.不定項選擇題(本類題共12小題,每小題2分,共24分。每小題備選答案中,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每小題全部選對得滿分,少選得相應分值,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以上內容就是“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第八章知識點”的相關信息,進入學習階段小編為廣大考生上傳2025年初級會計易混點、高頻考點、歷年真題資料等內容,可點擊“免費下載”按鈕后進入下載頁面。
最新資訊
- 狂背!2025年初會考前資料完整版!(考前5頁紙+密訓卷+速記手冊+歷年真題等資料合計)2025-05-13
- 2025年初級會計考前10頁紙終極沖刺,劃重點考試穩了2025-05-13
- 【考前急救包】必背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前10頁紙!核心考點+記憶口訣全覆蓋2025-05-13
- 考前救命!2025年初級會計實務考前5頁紙免費下載2025-05-13
- 趁五一抓緊背誦2025年初級會計考前資料,是一個絕佳的沖刺機會2025-05-03
- 雙科速記資料!2025年初級會計要點隨身記(帶考頻標注)2025-04-08
- 急救資料: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速記手冊2025-04-08
- 2025年初級會計實務考點速記寶典免費領,輕松拿下所有要背的知識點2025-04-08
- 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思維導圖+必刷題+5套模擬卷2025-04-07
- 2025年初級會計實務高頻考點+必刷題+5套模擬卷202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