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關注:江蘇省出臺《開辦藥品零售企業(單體藥店)驗收實施標準》


對藥店使用面積的要求
按要求,設在城區(含縣城)的單體藥店,其營業場所使用面積不少于80㎡;設在鄉鎮的藥店,其經營場所使用面積不少于60㎡。營業場所應為獨立區域,面積計算應為同一平面或連續面積,且不包括倉庫。
已領證開業,面積未達新標準要求的藥店暫時不受影響。新標準只針對新開辦或變更經營地點的藥店。另外,對《藥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申請換發的,需等待省里具體要求。
對藥店營業員的要求
新標準規定,營業員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藥品經營知識性較強,還要定期培訓,需要一定的文化水平。提高營業員文化程度也是為了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和藥品安全保障能力。
對執業藥師的要求
新標準中要求,藥店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應具備執業藥師資格。應至少配備1名執業藥師,且注冊在該企業。質量負責人、質量管理、驗收、采購人員、中藥飲片調劑人員還應具有相應的學歷或職稱。
新標準還明確要求配備指紋或其他形式考勤設備,配備符合經營和質量管理要求的計算機和業務管理軟件。不難看出,這也是為將來對執業藥師坐堂考勤遠程監管作準備。
對藥店的倉庫的要求
新標準較大的變化,就是明確了藥店倉庫面積。如果能滿足藥品及時補、供的藥店,可不設倉庫,但藥品應全部上架陳列。需要設置倉庫的,倉庫應與營業場所在同一地址,使用面積不少于20㎡。儲存中藥飲片的,應具備中藥飲片儲存保管條件。
藥店設置倉庫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并符合藥品儲存、保管要求。這是為了避免藥品在遠距離搬運過程中,出現污損或途中儲存不當等情況,加大藥品安全風險。
此次新標準還對藥店倉庫需要配備的設備進行了明確,包括藥品與地面之間有效的隔離設備,避光、通風、防潮、防蟲、防鼠等設備,符合儲存作業要求的照明設備,監測、調控溫濕度的設備等。
有人說,這份新標準縮小了單體藥店的發展空間;也有人說這份新標準提高了藥店準入門檻,有助于更好地防范風險,更好地保障市民安全用藥。你怎么看呢?
最新資訊
- 上海藥監局:《上海市第二類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發布2025-09-11
- 國家藥監局公布:2025年8月全國執業藥師注冊情況2025-09-10
- 江蘇藥監局10月1日前必須完成新版許可證申領政策解析2025-08-29
- 國家藥監局公布:2025年7月全國執業藥師注冊情況2025-08-28
- 錯過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怎么辦?別慌,這些省份可補學!2025-08-06
- 人社局明確:執業藥師對應中級職稱,執業藥師含金量升級!2025-07-29
- 藥監局公布!執業藥師注冊人數驟降超1萬2025-07-24
- 遼寧省發布2025年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學習安排2025-07-16
- 2025年湖北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報名中,11月30日截止2025-07-16
- 注意!四川、湖南2025年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報名已開始!2025-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