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日起甘肅省開展藥品流通領域專項整治


4月1日,甘肅省食藥監局印發了《甘肅省藥品流通領域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省食藥監局決定2017年4月1日起甘肅省開展藥品流通領域專項整治,為期半年。整治重點包括藥品流通領域違法經營行為、基層用藥質量安全和中藥材中藥飲片3大領域。嚴厲打擊“掛靠”經營、非法渠道購銷藥品、購銷非法回流藥品、制售假劣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省食藥監局強調,對存在拒不報告、謊報瞞報以及自查不認真、整改不到位,且繼續從事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等5種情況的藥品企業一律公開曝光,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切實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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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整治3大領域
一、藥品流通領域違法經營行為專項整治包括,整治為他人違法經營藥品提供場所、資質證明文件、票據;非法渠道購進藥品,不按規定銷售藥品;偽造藥品采購來源,虛構藥品銷售流向,篡改計算機系統、溫濕度監測系統記錄等藥品經營數據造假等突出問題。
二、基層用藥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是以城鄉接合部和農村地區為重點區域,以小型醫療機構、個體診所、零售藥店等為重點單位,嚴厲查處無證經營藥品,非法渠道購進、銷售藥品,購進、銷售、使用假劣藥品、過期藥品、非法回流藥品,違規儲運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對中藥材市場及其周邊,加大整治力度,嚴厲打擊無證生產,私制濫切、分包裝貼簽等違法違規行為,凈化和規范中藥材中藥飲片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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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甘肅省食藥監局印發了《甘肅省藥品流通領域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省食藥監局決定2017年4月1日起甘肅省開展藥品流通領域專項整治,為期半年。整治重點包括藥品流通領域違法經營行為、基層用藥質量安全和中藥材中藥飲片3大領域。嚴厲打擊“掛靠”經營、非法渠道購銷藥品、購銷非法回流藥品、制售假劣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省食藥監局強調,對存在拒不報告、謊報瞞報以及自查不認真、整改不到位,且繼續從事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等5種情況的藥品企業一律公開曝光,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切實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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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種行為從嚴從重查處
省食藥監局要求,存在下列5種情形之一的,從嚴、從重查處,直至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5種情形包括:上年度因違法違規問題已進行行政處罰,仍繼續從事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的;上年度專項整治過程中自查發現法違規問題未進行整改,仍繼續從事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的;上年度專項整治過程中自查發現法違規問題已進行整改,整改后又繼續從事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的;上年度企業自查未發現問題,自2016年5月以后仍繼續從事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的;拒不報告、謊報瞞報以及自查不認真、整改不到位,且繼續從事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的。
各地州局對專項整治中查出的違法違規企業,必須依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遷就,并一律予以公開曝光,充分教育、警示、震懾藥品經營企業。對符合立案標準的,及時立案查處,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對足以撤銷GSP證書或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按照管轄權限,及時依法依規撤證或吊證;對醫療機構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及時通報同級衛生計生部門;對違法違規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涉嫌增值稅票據造假的,一律移交稅務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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