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藥需憑醫師處方購買 但長沙部分藥店依然在違規賣處方藥
處方藥需憑醫師處方購買 但長沙部分藥店依然在違規賣處方藥。根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藥店應配備執業藥師對處方進行核對并簽字。但是在多家知名品牌連鎖藥店里,部分藥店依然在違規賣處方藥。
藥店賣處方藥竟只問服藥史
連日來,記者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先后走進分布在城東、城北的一些知名品牌連鎖藥店,購買處方藥。
在老百姓大藥房(湘雅店)和老百姓大藥房(凌霄路店),記者以家人需要治療高血壓為由,購買一款進口降血壓的藥。銷售人員在問清楚藥名之后,追問了一句“以前吃過嗎”。記者回答一句“在服藥”后,對方便開出了銷售單據。記者在收銀臺付款之后成功購買。而記者發現,這款藥的外包裝盒上用醒目的宋體字注明為“處方藥”,其說明書上也注明“本品需按照醫生處方使用”。
孩子發燒、咳嗽,不少媽媽會選擇自行到藥店里購買頭孢、阿莫西林等抗生素藥物,憑經驗給孩子服用。在芝林藥業連鎖店火星路分店,記者在抗生素藥品櫥窗前,面對十幾種頭孢類藥品不知作何選擇時,工作人員詢問:“是否對頭孢過敏?有沒有吃過?”這時,一名男性顧客過來為孩子選購同類藥物,在工作人員介紹下,他很快買走一盒阿莫西林。記者注意到,該男子并沒有處方。
多數受訪藥店不看處方就賣藥
阿司匹林腸溶片是處方藥的一種,可用于解熱鎮痛、抗風濕、抗血栓、兒童川畸癥的治療,但根據治療目的不同,使用方法也不一樣,是需要醫生的處方才可以購買的。但記者在高嶺濟仁堂藥店購買這種藥時,營業人員并沒有向記者索要處方,只是介紹說“有進口和國產的兩種,價格相差較大,買哪種你自己定”。
不過,在九芝堂火星藥店,一名消費者表示要購買促進睡眠的安定片,被告之該藥品為精神類藥品,必須憑處方購買。
在沒有處方的情況下,記者近幾天以消費者的身份分別在8家連鎖藥店購買了多款心血管類、抗生素類、鎮痛類處方藥,受訪藥店多數沒有要求出示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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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方藥需憑醫師處方購買 但長沙部分藥店依然在違規賣處方藥。根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藥店應配備執業藥師對處方進行核對并簽字。但是在多家知名品牌連鎖藥店里,部分藥店依然在違規賣處方藥。
癥結
處方沒有真正流通起來
“處方藥通常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其他潛在的影響,用藥方法和時間都有特殊要求,須在醫生指導下使用。根據相關的管理辦法,藥店必須根據處方銷售藥品。但這一政策沒有完全執行到位,也不能全部問責于藥店,問題的關鍵還是在于處方沒有流通起來,患者拿不到醫生處方,藥師則無方可審,只能通過詢問、了解等方式來把握。”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直言癥結所在。
“處方流通”這個詞,對于70歲的彭明星爹爹來說,太專業。他患有高血壓、慢性支氣管炎,是長期用藥患者。他認為,長沙藥店非常多,有的一條街上有五六家,相比以前只能在醫院里買藥,要方便多了。家門口買藥容易,但看病并不那么方便。到醫院看一次病,掛號費要十幾元,交通費要十幾元,還需要花很長時間去排隊掛號、交費、領藥,實在是非常麻煩。
市民李純英對于“處方流通難”的理解是,在醫院里看完病,拿不到醫生的處方單。“除了個別醫院,大部分醫院里現在都是門診收費一卡通,開電子處方,從進門到拿藥,病情診斷、開了些什么藥、多少錢等這些情況,只有自己在付錢拿藥時,才能有所了解,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張藥費單。”她說,自己只好把藥盒、用量以及適應癥狀收集起來,便于自己下一次在孩子有同樣癥狀時買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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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方藥需憑醫師處方購買 但長沙部分藥店依然在違規賣處方藥。根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藥店應配備執業藥師對處方進行核對并簽字。但是在多家知名品牌連鎖藥店里,部分藥店依然在違規賣處方藥。
危害
亂賣處方藥存在較大用藥風險
在采訪過程中,記者了解到,部分消費者還通過其他渠道“解決”處方問題,比如到有處方權的社區診所、執業醫師那里購買處方。一名業內人士稱,這種處方大概3元到5元一張,醫生往往不會仔細診斷病人的病情,而是直接問要開何種藥、藥量是多少。“按規定,處方上應有問診、用藥等信息。對于醫生來說,亂開處方的做法是不負責任的,是違規的,也存在很大用藥風險。”
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的《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年度報告(2015年)》顯示,不合理用藥現象導致藥品不良反應增加。2008年至2015年國家發布的《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總計66個藥品中,27個存在明顯不合理用藥情況。報告指出,要做到合理用藥,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處方購買,處方藥要嚴格遵醫囑,切勿擅自使用,特別是抗菌藥物和激素類藥物,不能自行調整用量或停用。
探索
醫療機構駐店,兼顧安全與便利
保障用藥安全,需要藥品監管部門嚴把藥品上市關,需要生產經營企業嚴把質量關,還需要醫療機構嚴把處方關,更需要零售藥店盡到審核處方、指導患者合理用藥的職責。長沙市食藥監部門提醒市民,如發現有藥店隨意銷售處方藥的情況,可撥打12331進行舉報投訴。
近年來,各級監管部門加大了對藥品零售市場的監管,但監管力量與藥店數量仍存在較大距離。此外,現有的法規對于違規銷售處方藥的企業的處罰為“警告,責令整改,逾期不改最高罰款1000元”,業內人士認為這樣的處罰過輕,不足以震懾藥店的經營者。
在業內人士看來,要將政策實實在在執行下來,讓處方流動起來,關鍵還是在于醫改真正到位,醫、藥徹底分家。而就現階段來說,部分藥店在通過醫療機構駐藥店的方式,解決方便與安全的矛盾。記者在湘雅醫院附近的老百姓大藥房看到,藥店旁國醫館里有29位名老中醫坐診,患者在此就診之后,憑處方到隔壁的藥店購藥、取藥,非常方便。
他山之石
濟南:試點對老年慢性病患者實行留方管理制。藥店建立健康檔案,此類患者只需在首次購買處方藥時提供處方,在下一階段的復診期之前再次購買相關藥品,僅憑有效身份證件實名登記即可。
上海:采取定點藥店登記銷售處方藥政策。除了精神類、激素類,抗生素等藥品外,常用慢性病處方藥可以在藥店執業藥師指導下登記銷售,其中包括202種西藥、160種中成藥。
武漢:藥店銷售處方藥時,執業藥師必須在崗。若不在崗,應當掛牌告知,并停止銷售處方藥。連鎖藥店銷售相關處方藥,必須“見方給藥”,并有登記處方的記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所屬門店一年內如有3次及以上被查實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監管部門將立案查處,其間暫停受理新開門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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