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業務規范(試行)》即將發布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執業藥師業務規范(試行)》即將發布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中國藥學會、中國非處方藥物協會和中國醫藥商業協會共同制定的《執業藥師業務規范(征求意見稿)》,經過為期一個月的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至2015年10月25日,共收到近四十份來自社會公眾的反饋意見和建議。
2015年11月2日,我中心組織合作單位的相關領導及有關老師召開了執業藥師業務規范審定會,(環球網校醫學考試網搜集“《執業藥師業務規范(試行)》即將發布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相關資訊)對公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認真梳理,逐款逐條完善業務規范內容,最終審定形成《執業藥師業務規范(試行)》稿,共六章三十一條。研究決定,本規范將于2015年11月12日在“藥品安全與執業藥師”第三期研討會上發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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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藥師業務規范(試行)》即將發布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中國藥學會、中國非處方藥物協會和中國醫藥商業協會共同制定的《執業藥師業務規范(征求意見稿)》,經過為期一個月的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至2015年10月25日,共收到近四十份來自社會公眾的反饋意見和建議。
施行執業藥師業務規范,旨在推動和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環球網校醫學考試網搜集“《執業藥師業務規范(試行)》即將發布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相關資訊)增強執業藥師和執業單位的自律意識,引導發揮執業藥師作用,切實開展有效的藥學服務,為公眾健康提供有力的支持。在試行期間,我們將注重完善,以利于更適應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建設。
希望廣大執業藥師和所在執業單位能夠積極響應并自覺踐行好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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