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證券從業資格《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認定
更新時間:2020-07-21 13:37:47
來源:環球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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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8月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定于8月8日至9日開考,為了幫助大家豐富備考知識,環球網校小編為大家整理發布“2020證券從業資格《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認定”,希望對各位考生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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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從業資格《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認定
1、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的概念
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以及有關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或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
2、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的犯罪構成
構成要件 | 具體內容 |
主體 | 該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主要包括兩個方面: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有關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 |
主觀方面 | 該罪的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
客體 | 該罪侵犯的客體是證券、期貨交易市場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證券、期貨投資人的合法利益 |
客觀方面 | 該罪的客觀要件表現為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 |
3、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刑事立案標準
(1)證券交易成交額累計在50萬元以上的;
(2)期貨交易占用保證金數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
(3)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累計在15萬元以上的;
(4)多次利用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進行交易活動的;
(5)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2020年8月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時間已確定,8月5日起開始打印本次考試準考證,為了便于考生安心備考,小編建議考生可提前填寫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屆時我們會及時提醒2020年8月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及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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