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規范董監高減持基礎信息填報
更新時間:2017-11-14 16:18:54
來源:環球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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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環球網校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上交所規范董監高減持基礎信息填報》,更多相關信息請關注環球網校。 今年5月,證監會和上交所同步發布減持新規,對穩定市場起到了較好作用。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減持
【摘要】環球網校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上交所規范董監高減持基礎信息填報》,更多相關信息請關注環球網校。
今年5月,證監會和上交所同步發布減持新規,對穩定市場起到了較好作用。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減持新規,規范大股東、董監高的減持行為,減少和防范違規減持,上交所日前再發布《關于做好落實減持新規相關信息填報工作的通知》,重點規范減持相關基礎信息的填報。《通知》要求滬市公司在11月30日前完成上述減持相關信息的填報和更新工作。
《通知》要求,滬市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董監高等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積極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填報及更新維護工作,及時告知公司已發生或者擬發生的信息變更情況。在需填報的減持相關信息具體內容方面,要求董監高如實填報原定任職結束日期、實際離職日期、減持預披露日等影響董監高能否減持及減持比例的信息。對于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信息的填報,要求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的大股東均應如實填報其一致行動人情況。單一股東持股量未達到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但因一致行動關系合計持股達到5%以上的,也應當填報上述信息。此外,考慮到多地上市公司的境外上市股本數量直接影響到股東可減持股份的計算,《通知》還特別要求,多地上市公司務必準確核實并填報境外股本信息。
為將信息填報工作落到實處,《通知》還明確了信息填報的主體責任,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保證填報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對于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要求及時填報、更新,或者所填報的信息存在差錯、遺漏的,上交所將會視情況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或予以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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