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環境保護法》相關修改解讀一


【摘要】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時間公布10月28-29日舉行 ,為了幫助考生順利備考安全工程師考試,了解更多新《環境保護法》相關修改內容,環球網校編輯整理了"新《環境保護法》相關修改解讀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考試順利!
特別推薦:新《環境保護法》相關修改解讀匯總
第一條 為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修改提示:
本條是關于立法目的的規定。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是環保法的直接目的;保障公眾健康是環保法的根本任務;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體現了我國新時期的發展觀和基本理念,是對修訂前的環境保護法的重大修改。
第二條 本法所稱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的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體,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地、礦藏、森林、草原、濕地、野生生物、自然遺跡、人文遺跡、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市和鄉村等。
修改提示:
本條是關于環境定義的規定。本法對環境作廣義理解,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體。
第三條 本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
修改提示:
本條是關于適用范圍的規定。本條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是指我國行使國家主權的空間,包括我國的領陸、領水、領空;也包括延伸意義的領域,如駐外使館;還包括在境外的飛行器、停泊在境外的飛行器、船舶。根據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包括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
根據本規定的適用范圍,任何外國人、外國組織在中國從事各種活動,也要遵守本法的規定,不得損害環境、破壞生態。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環境監察機構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有權對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進行現場檢查。被檢查者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實施現場檢查的部門、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為被檢查者保守商業秘密。
編輯推薦:
本文內容:《安全工程師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摘要】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時間公布10月28-29日舉行 ,為了幫助考生順利備考安全工程師考試,了解更多新《環境保護法》相關修改內容,環球網校編輯整理了"新《環境保護法》相關修改解讀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考試順利!
特別推薦:新《環境保護法》相關修改解讀匯總
修改提示:
本條是關于環保執法主體和現場檢查制度的規定。此次修改的主要內容是在法律中明確了經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委托的環境監察機構享有現場檢查權;同時,將被檢查的單位由“排污單位”修改為“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
有必要強調的是,環保部門委托環保監察機構行使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權時,不論環境監察機構的性質如何,它依據委托行使職權的性質屬于行政執法性質。
編輯推薦:
本文內容:《安全工程師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最新資訊
- 2025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技術基礎》28個核心考點,考前突擊必看2025-09-23
- 備考沖刺!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科目速記口訣,適配2025年考試重點2025-09-19
- 2025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第四章23個重要考點,分值6-10分2025-09-19
- 干貨來襲!注安法規數字匯總,考試提分就靠它2025-09-15
- 別錯過!注安技術速記口訣適配2025年考試重點2025-09-15
- 緊急收藏!注安實務答題模板全匯總,7大專業類別答題邏輯清晰2025-09-15
- 2025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技術基礎》13個高頻易錯點攻略,上考場前必看2025-09-10
- 鎖定2025中級注安《安全生產管理》19個必背考點,科學記憶技巧助你輕松拿分2025-09-10
- 2025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規》第三章26個重要考點,分值16-23分2025-09-10
- 2025年注冊安全工程師《技術基礎》第一章真題考點:金屬切削機床及砂輪機安全技術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