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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濟法》預習:證券發行的程序

更新時間:2013-12-16 09:45:26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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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濟法》預習:證券發行的程序,讓我們一起來學習吧

  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開始。環球網校建議2014級考生盡早投入到預習狀態中!如果您在學習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歡迎您登錄環球網校會計職稱頻道隨時與老師、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下面是《中級經濟法》知識點,以便更好的提高效率,隨后還會有經典試題與備考技巧,敬請期待!

  證券發行的程序

  (一)證券發行的核準

  1.發行人依法申請核準發行證券所報送的申請文件的格式、報送方式,由依法負責核準的機構或者部門規定。

  2.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應當自受理證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3個月內,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3.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對已作出的核準證券發行的決定,發現不符合法定條件或者法定程序,尚未發行證券的,應當予以撤銷,停止發行。已經發行尚未上市的,撤銷發行核準決定。

  (二)證券發行的保薦

  1.《證券法》規定,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采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

  2.保薦代表人及其配偶不得以任何名義或者方式持有發行人的股份。

  3.同次發行的證券,其發行保薦和上市保薦應當由同一保薦機構承擔。證券發行規模達到一定數量的,可以采用聯合保薦,但參與聯合保薦的保薦機構不得超過2家。

  4.證券公司申請保薦機構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凈資本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

  (2)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制度,風險控制指標符合相關規定;

  (3)保薦業務部門具有健全的業務規程、內部風險評估和控制系統,內部機構設置合理,具備相應的研究能力、銷售能力等后臺支持;

  (4)具有良好的保薦業務團隊且專業結構合理,從業人員不少于35人,其中最近3年從事保薦相關業務的人員不少于20人;

  (5)符合保薦代表人資格條件的從業人員不少于4人;

  (6)最近3年內未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7)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5.個人申請保薦代表人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備3年以上保薦相關業務經歷;

  (2)最近3年內在應當聘請具有保薦機構資格的證券公司履行保薦職責的境內證券發行項目中擔任過項目協辦人;

  (3)參加中國證監會認可的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且成績合格有效;

  (4)誠實守信,品行良好,無不良誠信記錄,最近3年未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

  (5)未負有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債務;

  (6)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證券發行的承銷

  1.證券承銷的概念

  證券承銷,是指證券經營機構依照協議包銷或者代銷發行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證券的行為。

  2.證券承銷的方式

  (1)證券代銷,是指證券公司代發行人發售證券,在承銷期結束時,將未售出的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2)證券包銷,是指證券公司將發行人的證券按照協議全部購入或者在承銷期結束時將售后剩余證券全部自行購入的承銷方式。

  3.證券承銷的協議

  證券公司承銷證券,應當同發行人簽訂代銷或者包銷協議,載明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2)代銷、包銷證券的種類、數量、金額及發行價格;

  (3)代銷、包銷的期限及起止日期;

  (4)代銷、包銷的付款方式及日期;

  (5)代銷、包銷的費用和結算辦法;

  (6)違約責任;

  (7)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4.承銷團承銷證券

  向不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應當由主承銷和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5.證券承銷的期限

  (1)證券的代銷、包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90日。證券公司在代銷、包銷期內,對所代銷、包銷的證券應當保證先行出售給認購人,證券公司不得為本公司預留所代銷的證券和預先購入并留存所包銷的證券。

  (2)股票發行采用代銷方式,代銷期限屆滿,向投資者出售的股票數量未達到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70%的,為發行失敗。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股票認購人。

  (3)公開發行股票,代銷、包銷期限屆滿,發行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股票發行情況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4)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上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可以在發行方案中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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