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及以前年度車購稅支出預算撥款對賬及結余資金結轉申報工作的通知
更新時間:2013-04-23 15: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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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為做好2010年及以前年度車購稅支出預算撥款對賬及結余資金結轉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
【考試須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計劃單列市交通運輸廳(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為做好2010年及以前年度車購稅支出預算撥款對賬及結余資金結轉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單位認真做好與我司的年度撥款對賬工作,在此基礎上按時完成2010年及以前年度車購稅支出預算結余資金結轉2011年使用申報工作。
二、對于2010年及以前年度車購稅支出預算未執行完的項目,應按規定逐項填報,并逐項分析原因,說明未完成預算的情況和結轉理由。
對于已完工尚有結余資金的項目,預算未執行完并未說明原因的項目,因政策和計劃調整而終止或撤消的項目,我司將不再辦理有關結轉手續。
對于連續兩年未執行或者連續三年仍未執行完成預算的項目,我司原則上也不再辦理有關結轉手續;如情況特殊確需辦理結轉手續的,請在分析原因、說明情況的基礎上,補充報送該項目的初設批復文件、工程開工令和工程進度情況說明。
三、請各單位通過“車購稅交通專項資金管理信息系統”(http://fund.moc.gov.cn)做好年終對賬和結余資金結轉申報工作。
四、請各單位將填報的《2010年度車購稅支出預算項目對賬單》和《結轉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后,于2011年1月28日前傳真至部財務司會計管理處,并將《結轉申請表》原件和補充報送資料于2011年2月12日前一并報送部財務司會計管理處。
五、財務司會計管理處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11號908室,郵編:100736
電話:010-65292965,傳真:010-65292964。
交通運輸部財務司(章)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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