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合同成立時間和地點
更新時間:2013-02-19 10:33:26
來源:|0
瀏覽
收藏
中級會計職稱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并且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環球網校為方便各位同學2013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學習階段已經開始,小編特此整理搜集了關于中級經濟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知識點,希望廣大考生通過考前的日積月累,以此來幫助大家鞏固知識點,成功獲得中級會計職稱。
2013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
(一)合同成立的時間
1.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并且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2.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3.當事人以直接對話方式訂立的合同,承諾人的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并且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4.當事人簽訂要式合同的,以法律、法規規定的特殊形式要求完成的時間為合同成立時間。
(二)合同成立的地點
1.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2.當事人采用合同書、確認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3.合同需要完成特殊的約定或法律形式才能成立的,以完成合同的約定形式或法定形式的地點為合同的成立地點。
4.當事人對合同的成立地點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六、締約過失責任
締約過失責任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因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給對方造成損失時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中級會計經濟法中關于“1/3”的知識點匯總2025-11-14
- 中級會計經濟法關于“1/2”的知識點匯總2025-11-13
- 2026年中級會計備考已經開始,這份免費資料包你還沒領取?2025-11-13
- 中級會計《經濟法》關于“一致”的知識點匯總2025-11-10
- 2026年中級會計備考還沒開始?這份備考資料包能救命!2025-11-06
- 2026年中級會計備考:中級會計實務哪章最難?如何攻克?2025-10-24
- 2026中級會計《經濟法》各章重要考點與備考指南2025-10-21
- 2026年小白備考中級會計需要準備哪些資料2025-10-19
- 2026中級會計三門備考順序怎么安排?2025-10-16
- 零基礎考生如何高效利用歷年真題集備考中級會計?2025-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