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初級經濟法》:房產稅法律制度(1)


一、房產稅的概念
房產稅,是以房產為征稅對象,按照房產的計稅價值或房產租金收入向房產產權所有人或經營管理人等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解釋1: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圍墻等)不屬于房產,不征房產稅。
解釋2: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之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出售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經使用、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當征收房產稅。
二、房產稅的納稅人與征稅范圍
房產稅的納稅人是指在我國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不包括農村)內擁有房屋產權的單位和個人。
提示:房產稅的征稅范圍是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內的房屋,不包括農村。
1、納稅人的一般規定
(1)產權屬于國家的,其經營管理的單位為納稅人;
(2)產權屬于集體和個人的,集體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3)產權出典的,承典人為納稅人;
提示:房產出租的,由房產產權所有人(出租人)為納稅人。
(4)產權未確定或者糾紛未解決的,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為納稅人。
2、納稅人的具體規定:
(1)對個人所有的非營業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2)外籍人員和港澳臺同胞不適用。
解釋:外籍人員和華僑、港澳臺同胞在內地擁有房產的,應當按照《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房地產稅,不適用《房產稅暫行條例》。
【例題1】張某將個人擁有產權的房屋出典給李某,則李某為該房屋房產稅的納稅人。( )(2008年)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房產稅的納稅人。房屋出典的,承典人為房產稅的納稅人。
【例題2】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下列各項中,符合房產稅納稅人規定的是( )。
A、將房屋產權出典的,承典人為納稅人
B、將房屋產權出典的,產權所有人為納稅人
C、房屋產權未確定的,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為納稅人
D、產權所有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為納稅人
答案:ACD
解析:本題考核房產稅的納稅義務人。將房屋產權出典的,承典人為納稅人,所以B是不符合規定的。
【例題3】農民王某于2006年將其在本村價值20萬元的樓房出租,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按照房產稅從租計征的規定計算,王某當年應繳納房產稅360元。 ( )
答案:×
解析:房產稅的征稅范圍是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房屋,不包括農村。 會計職稱考點串講(電子書)下載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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