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初級經濟法基礎: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10)


(六)票據記載事項(了解)
如:“票據種類”,屬于必須記載事項;“背書日期”,屬于相對記載事項;“不得轉讓”,屬于任意記載事項。
(七)票據喪失及補救(P309)
票據喪失后,可以采取三種形式進行補救:掛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訴訟。
1、掛失止付
(1)條件:只有確定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票據喪失時才可以進行掛失止付。
(2)票據種類:①已承兌的商業匯票;②支票;③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④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
(3)掛失止付不是必經程序。失票人應當在通知掛失止付后的3日內,也可以在票據喪失后,依法向票據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普通訴訟。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例如:A企業于7月30日開出一張支票給B企業,B企業于8月1日丟失支票,B可以通知銀行掛失止付,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普通訴訟。掛失止付的,B應在8月4日之前向法院追加公示催告或訴訟。
2、公示催告
(1)失票人應當在通知掛失止付后的3日內,也可以在票據喪失后,依法向票據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
(2)申請公示催告的主體必須是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的最后持票人。
3、普通訴訟:是指喪失票據的人為原告,以承兌人或出票人為被告,請求法院判決其向失票人付款的訴訟活動。
【例題1】根據《票據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票據喪失后可以采取的補救措施有( )。(2008年)
A、掛失止付
B、公示催告
C、普通訴訟
D、仲裁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喪失補救措施。票據喪失后,可采取掛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訴訟三種形式進行補救。
【例題2】根據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票據喪失后,可以掛失止付的有( )。
A、未承兌的商業匯票
B、支票
C、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
D、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
答案:BCD
【例題3】掛失止付不是票據喪失后采取的必經措施,是一種暫時的預防措施,最終要申請公示催告或提起普通訴訟。
答案:√
2010年會計職稱考試網絡輔導招生簡章 轉自環球網校edu24ol.com
最新資訊
- 2025年中級會計經濟法時間數字考點匯總,考前必看!2025-09-02
- 2025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考前最后10頁紙,背了就得分!2025-09-01
- 2025年中級會計職稱《財務管理》考前最后10頁紙,考前必背!2025-09-01
- 速領!2025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考前最后10頁紙2025-09-01
- 2025中級會計實務考前沖刺:10頁紙速記核心考點,考前搶分必看2025-08-30
- 2025中級會計財管考前10頁紙:核心考點速記(搶分倒計時)2025-08-30
- 2025中級會計經濟法:考前必背10頁紙(沖刺速記搶分)2025-08-30
- 2025中級會計財務管理計算題開平方技巧你掌握了嗎2025-08-29
- 2025中級會計《經濟法》必背50個高頻考點:附沖刺答題技巧與提分指南2025-08-29
- 2025中級會計機考分錄輸入方法:正確格式+操作步驟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