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會計職稱考試)預計將于2012年10月27、28日舉行,北京環球興學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所屬環球網校開展針對此次考試的網絡輔導,并開設保過班,學員自愿參加環球網校會計職稱考試輔導保過班學習。雙方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環球網校的權利與義務:
1.環球網校在用戶需要的前提下為用戶提供保過班培訓收費憑證(正式發票)
2.環球網校在2012年版考試教材出版后制作網絡課程,并按正常進度上傳供用戶學習;
3.環球網校有權要求用戶在需要辦理保過手續時提供正確的個人信息(姓名、網校用戶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聯系地址)、準考證號、考試成績;
4.環球網校有義務保證用戶個人信息不得公開,只留環球網校備案使用;
5.環球網校在地方考試成績公布后30個工作日內受理考生保過服務申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拖延辦理。
二、用戶的權利與義務:
1.用戶按環球網校定價繳納保過班培訓費用;
2.用戶根據環球網校保過班課程上傳進度自主安排學習;
3.用戶在考試后如需享受保過班的后續保障服務,則按環球網校要求提供基本信息;
4.用戶須提供正確的信息,虛假的、涂改的信息可視為放棄保過后續保障服務;
5.用戶須在地方考試成績公布后20個工作日內辦理環球網校的保過班服務,過期則視為自動放棄。
三、保過合作條款:
1.根據學員最后考試成績情況,按下表說明執行后續服務:
級 別 |
分數值 |
后續保障 |
初級/中級會計職稱 |
≤40分或≥60分 |
不享受后續服務 |
分數在41-59分之間 |
2012 年免費重讀課程 |
2.上表假設2012年會計職稱考試合格線為60分,如合格線變化,則根據比例相應調整;
3.40分以下的考生網校視為沒有進行基本的復習或考試準備,甚至缺考,或發生其他不利于考試的意外;
4.保過班贈送的教材或教輔資料、在線模考、內部資料班等享受重學服務時不再贈送。
四、協議的簽署、變更、違約責任:
1.本協議通過網絡簽署,憑用戶身份證復印件生效,請考生在匯款開通會計職稱保過班輔導時,將身份證復印件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證件傳真至本網校;
2.如遇不可抗外力,導致雙方無法繼續履行協議的,在自愿協調無果的情況下訴諸北京市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
3.雙方應遵守本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規定,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
4.本協議作為參加保過班的憑證,用戶必須認真閱讀上述內容并簽署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