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級經濟法》 票據結算復習資料詳解(1)


票據是由出票人簽發的、約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有價證券。
一、票據概述
(一)票據種類
在我國,票據包括匯票、本票和支票。 匯票包括商業匯票和銀行匯票;本票是銀行簽發的,支票是單位、個人簽發。
【例題】下列票據中,不屬于《票據法》調整范圍的是( )。(2007年)
A、匯票 B、本票
C、支票 D、發票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法》的調整范圍。根據規定,我國《票據法》的調整范圍包括匯票、本票和支票。選項D不屬于《票據法》的調整范圍。
(二)票據當事人
1、基本當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如:在商業匯票和支票中)
提示:在本票、銀行匯票中基本當事人是2個,即出票人和收款人。
2、非基本當事人:包括承兌人、背書人、被背書人、保證人等。
舉例:A企業向B簽發100萬元支票,甲銀行是A企業的開戶行。甲銀行為付款人,A為出票人,B為收款人;B將支票背書轉讓給C,C背書轉讓給D,c為背書人,D為被背書人。
【例題】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票據基本當事人的有( )。(2007年)
A、出票人 B、收款人
C、付款人 D、保證人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基本當事人的范圍。票據基本當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種,不包括保證人。
(三)票據的權利與責任
1、票據的權利:票據持票人向票據債務人的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
2、票據責任
票據責任是指票據債務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據金額的責任。票據債務人承擔票據義務一般有以下情況:
(1)匯票承兌人因承兌而應承擔付款義務;
(2)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擔自己付款的義務;
(3)支票付款人因與出票人有資金關系時承擔付款義務;轉自環球網校edu24ol.com
(4)匯票、本票、支票的背書人,匯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證人,在票據不獲承兌或不獲付款時承擔付款清償義務。
【例題】根據《票據法》的規定,下列人員中,對行使付款請求權時持票人負有付款義務的有( )。(2008年)
A、匯票的承兌人
B、銀行本票的出票人
C、支票的付款人
D、匯票的背書人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的付款人。商業匯票的承兌人、支票的付款人、銀行本票的出票人,均是票據的付款人。
(四)票據行為
票據行為包括出票、背書、承兌和保證四種(不包括付款)。
提示:背書指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的票據行為。以背書轉讓的票據,背書應當連續。
【例8-7(P331)】2006年2月26日,G市C企業簽發了一張銀行承兌匯票,該匯票經G市D銀行承兌,收款人為H市E企業,E企業取得銀行承兌匯票后背書轉讓給了F公司。F公司因購買生產原料未背書就將匯票交付給了M公司。之后,M公司又將匯票背書轉讓給了H市B公司。2006年8月26日匯票到期后,B公司填寫了委托收款憑證并附上該銀行承兌匯票,經其開戶銀行A向G市D銀行發出委托收款申請。G市D銀行收到委托收款憑證和銀行承兌匯票后,以“該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不連續”為由予以退票。分析D銀行的做法是否正確?
解析:根據《票據法》的規定,以背書轉讓的票據,背書應當連續。持票人以背書的連續,證明其票據權利。背書連續,是指在票據轉讓中,轉讓票據的背書人與受讓票據的被背書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依次前后銜接,即第一次背書的背書人為票據的收款人;第二次背書的背書人為第一次背書的被背書人,依次類推。只要票據背書在形式上是連續的,票據付款人就應無條件付款;反之,付款人可以拒絕付款。本例中,F公司未做背書就將匯票交付給了M公司,導致了該匯票背面簽章不銜接,形成背書不連續;而B公司在接受匯票時,則未做背書連續的審查。因此根據上述規定,D銀行予以退票的做法是正確的。
【例題】根據《票據法》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票據行為的有( )。 (2002年)
A、出票 B、背書
C、承兌 D、保證
答案:ABCD
(五)票據的簽章
1、出票人(基本當事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票據無效;轉自環球網校edu24ol.com
2、背書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不影響其前手符合規定簽章的效力;
3、承兌人、保證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不影響其他符合規定簽章的效力。
【例題】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有關在票據上簽章效力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有( )。
A、出票人在票據上簽章不符合規定的,票據無效
B、承兌人在票據上簽章不符合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影響其他符合規定簽章的效力
C、保證人在票據上簽章不符合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不影響其他符合規定簽章的效力
D、背書人在票據上簽章不符合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影響其前手符合規定簽章的效力
答案:BD
(六)票據記載事項(了解)
如:“票據種類”,屬于必須記載事項;“背書日期”,屬于相對記載事項;“不得轉讓”,屬于任意記載事項。
(七)票據喪失及補救
票據喪失后,可以采取三種形式進行補救:掛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訴訟。
1、掛失止付
(1)條件:只有確定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票據喪失時才可以進行掛失止付。
(2)票據種類:①已承兌的商業匯票;②支票;③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④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
(3)掛失止付不是必經程序。失票人應當在通知掛失止付后的3日內,也可以在票據喪失后,依法向票據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普通訴訟。
例如:A企業于7月30日開出一張支票給B企業,B企業于8月1日丟失支票,B可以通知銀行掛失止付,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普通訴訟。掛失止付的,B應在8月4日之前向法院追加公示催告或訴訟。
2、公示催告
(1)失票人應當在通知掛失止付后的3日內,也可以在票據喪失后,依法向票據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
(2)申請公示催告的主體必須是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的最后持票人。轉自環球網校edu24ol.com
3、普通訴訟:是指喪失票據的人為原告,以承兌人或出票人為被告,請求法院判決其向失票人付款的訴訟活動。
【例題1】根據《票據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票據喪失后可以采取的補救措施有( )。(2008年)
A、掛失止付
B、公示催告
C、普通訴訟
D、仲裁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喪失補救措施。票據喪失后,可采取掛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訴訟三種形式進行補救。
【例題2】根據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票據喪失后,可以掛失止付的有( )。
A、未承兌的商業匯票
B、支票
C、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轉自環球網校edu24ol.com
D、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
答案:BCD
【例題3】掛失止付不是票據喪失后采取的必經措施,是一種暫時的預防措施,最終要申請公示催告或提起普通訴訟。
答案:√
2010年會計職稱考試網絡輔導招生簡章 轉自環球網校edu24o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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