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級經濟法》預習輔導第一章(10)
四、行政復議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一)申請行政復議的范圍
當事人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時,可以提出行政復議 。當事人不能申請行政復議的情形:
(1)不服行政機關制定的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抽象行政行為) ;
(2)當事人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決定”時,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申訴,但不能提起行政復議;
(3)當事人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不能提起行政復議。
(二)行政復議程序
1、復議申請
(1)當事人自”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申請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
(2)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已經受理的,不得申請行政復議(判斷題)
2、 復議管轄。
(1)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申請人既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2)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3)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4)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同級復議)
(三) 復議受理。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5日內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除有特殊情況外,行政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
解釋:除有特殊情況外是指:(1)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2)行政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3)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行的;(4)法律規定停止執行的。
(四) 復議決定。
1、行政復議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2、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3、行政復議決定:
(1)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內容適當的,決定維持;
(2)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3)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①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②適用依據錯誤的;
③違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⑤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4)被申請人不按法定期限提出書面答復、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決定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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