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經濟法9月6日答案:綜合題


2025年會計中級《經濟法》考試真題9月6日第一場已更新,本文主要分享中級經濟法-綜合題,供考生核對答案,預估分數,預??忌〉煤贸煽儭?/p>
一、9.6中級經濟法真題
綜合題
1、2024年1月1日,張某向甲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購買了一套商品房用于居住。雙方簽訂合同約定:張某應于2024年7月1日之前分期支付購買該商品房的全部價款300萬元;甲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交付房號為M的商品房(以下簡稱“M商品房”)。
2024年2月1日,甲公司與乙普通合伙企業(以下簡稱乙企業”)簽訂建筑材料買賣合同。合同約定,乙企業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分批交付總價款為1000萬元的建筑材料,甲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支付款項。甲公司以一棟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為乙企業設定抵押,M商品房位于該建筑物中并已建造完成。2024年2月5日,甲公司和乙企業辦理了抵押登記。
2024年4月1日至6月30日,張某分3次將購房款匯給甲公司。
2024年7月5日,甲公司將一張出票人為丙公司承兌人為丁公司、金額為30萬元的紙質商業匯票背書轉讓給乙企業用于支付部分貨款。甲公司在該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乙企業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戊公司以支付材料款。戊公司向丁公司提示付款,丁公司以資金緊張為由拒絕付款。戊公司遂同時向丙公司、甲公司乙企業追索。甲公司拒絕承擔對戊公司的保證責任。
2024年12月31日,M商品房所在的建筑物建造完成并符合交付條件。因甲公司無力支付800萬元的剩余貨款,乙企業于2025年1月3日與甲公司協商變賣包括M商品房在內的若干套商品房。張某得知該消息后,于2025年1月6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甲公司優先于乙企業將M商品房交付。
乙企業調查后發現:(1)甲公司股東李某根據公司章程應于2022年1月10日之前實繳出資100萬元,一直未繳付;(2)甲公司總經理趙某協助股東陳某于2024年12月1日抽逃資金200萬元。
2025年1月20日,乙企業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
(1)甲公司向乙企業支付800萬元剩余貨款及其利息;
(2)李某向甲公司實繳出資100萬元及其利息;(3)陳某賠償乙企業200萬元,趙某承擔連帶責任。李某以已超過訴訟時效為由提出抗辯。因甲公司拖欠貨款,乙企業無力清償錢某的到期債務50萬元,錢某遂請求乙企業合伙人周某清償50萬元。乙企業合伙協議約定按照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確定合伙企業的債務分擔。周某以其在合伙協議中享有1%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為由,僅愿意清償0.5萬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和物權、票據、合同、公司、民事、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相關規定,回答以下問題。
(1)乙企業抵押權設立的日期為哪一天?說明理由。
【答案】乙企業抵押權設立日期是2024年2月5日。根據規定,以不動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2)甲公司拒絕承擔對戊公司的保證責任,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說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拒絕承擔對戊公司的保證責任,符合規定。根據規定,背書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其后手再背書轉讓的,原背書人對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3)張某請求甲公司優先于乙企業將M商品房交付人民法院是否應予支持?說明理由。
【答案】張某請求甲公司優先于乙企業將M商品房交付,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根據規定,商品房消費者以居住為目的購買房屋并已支付全部價款,主張其房屋交付請求權優先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抵押權以及其他債權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4)乙企業請求趙某承擔連帶責任,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說明理由。
【答案】乙企業請求趙某承擔連帶責任,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公司債權人請求抽逃出資的股東在抽逃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協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5)李某以已超過訴訟時效為由提出抗辯,人民法院是否應予支持?說明理由。
【答案】李某以已超過訴訟時效為由提出抗辯,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據規定,公司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出資,公司或者其他股東請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或者返還出資,被告股東以訴訟時效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或,根據規定,基于投資關系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制度。
(6)周某以其在合伙協議中享有1%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為由僅愿意清償0.5萬元,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說明理由。
【答案】周某以其在合伙協議中享有1%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為由僅愿意清償0.5萬元,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之間約定的分擔比例,對債權人沒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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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5年中級會計職稱成績
2025年10月31日,完成數據核驗及評卷質量抽查后,下發中級會計資格考試成績,并在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公布。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同時公布本地區考試成績、咨詢電話和電子郵箱。具體什么時候查分,建議考生可填寫文章上方的【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屆時我們會及時通知考生2025年中級會計職稱成績查詢時間、證書領取時間,助您順利拿到證書。點擊查看>>2025年各地區中級會計成績查詢時間及成績查詢入口匯總。
8.考試成績公布后1個月內,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完成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復核、確認工作,向財政部會計財務評價中心報送考試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和書面報告。
三、2025年中級會計合格標準
中級會計考試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具體各科目合格標準如下:
《中級會計實務》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
《經濟法》滿分100分,及格線60分
《財務管理》滿分100分,及格線60分
四、2025年中級會計考后成績復核
1.考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應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日內,在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https://ausm.mof.gov.cn/index/)提出成績復核申請,未按規定方式或未在規定時間提出申請的不予受理。
2.成績復核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數合計和登錄是否有誤。成績復核過程中,工作人員不得向考生出示試卷、答卷、標準答案、視頻監控等相關材料,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3.成績復核完畢后,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開放成績復核結果查詢,查詢期為30日,逾期無法查詢。
五、2025年中級會計成績有效期
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級會計資格證書
六、2025年中級會計證書領取
中級會計證書一般在成績公布后的3個月左右陸續發放,不同地區的中級會計證書領取時間有所差異,具體領取時間要根據當地財政局發布通知為準。
2025年中級會計證書領取時間預計集中在2月份,考生可以參考2024年中級會計證書領取時間:最早從1月23日開始,各地集中在2月份發放。
領取方式分為郵寄領取和現場領取兩種方式:1.郵寄領取??忌栽高x擇郵寄領取方式,郵寄費用需要根據各地具體通知為主。2.現場領取??忌璩直救松矸葑C到報名考點所在的市級會計管理機構發證地點領取證書。
考生委托他人代領的,需提供考生本人和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復印件以及《代領證書委托書》。《代領證書委托書》包含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及委托事項等內容,委托雙方須在委托書上手寫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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