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級會計經濟法知識點歸納: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4)【重點章節(jié)】
更新時間:2025-01-21 10:48:06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瀏覽
收藏


中級會計職稱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2025年中級會計備考已經開始。《經濟法》難度低,但背誦量比較大,需要考生仔細研究,對比記憶。本文對2025年中級會計《經濟法》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4)知識點進行歸納,供考生參考。本章為重點章節(jié),需重點掌握。
2025年中級會計備考已經開始。《經濟法》難度低,但背誦量比較大,需要考生仔細研究,對比記憶。本文對2025年中級會計《經濟法》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4)知識點進行歸納,供考生參考。本章為重點章節(jié),需重點掌握。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2024年重大調整)
考點40 公司債券★(2024變動)
考核內容 | 要點 |
概念 | 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fā)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
種類 | 根據公司法的規(guī)定,公司債券應當為記名債券 |
可轉換公司債券與不可轉換公司債券 (1)債券持有人擁有將公司債券轉換為股票的選擇權。 (2)股份公司經股東會決議或經股東會、公司章程授權由董事會決議,可發(fā)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上市公司發(fā)行的,應當經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注冊 |
考點41 利潤分配和公積金★★
類型 | 要點 |
利潤分配順序 | 1.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但不得超過稅法規(guī)定的彌補期限(稅前補虧) 2.繳納所得稅。(企業(yè)所得稅) 3.彌補在稅前利潤彌補虧損之后仍存在的虧損。(稅后補虧) 4.提取法定公積金 5.提取任意公積金 6.向股東分配利潤 (1)有限公司依照股東實繳出資比例分配,但全體股東約定不按出資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份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3)違反規(guī)定分配利潤的,股東應當將違反規(guī)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造成損失的,股東及負有責任的董監(jiān)高應承擔賠償責任。 (4)股東會作出利潤分配決議的,董事會應當在股東會決議作出之日6個月內進行分配。(2024變動) |
公積金分類 | 1.根據公積金的來源:資本公積金和盈余公積金 2.盈余公積金分為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 |
公積金提取比例 | 提取稅后利潤的10%作為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
資本公積金 | 1.直接由資本原因等形成的公積金 2.超過股票票面金額的發(fā)型價格發(fā)行股份所得的溢價款、發(fā)行無面額股所得股款未計入注冊資本的金額及國務院財政部門規(guī)定列入資本公積金的其他項目 |
公積金的用途 (2024變動) |
1.彌補虧損(2024變動) 發(fā)生特大虧損,稅后利潤仍不足彌補的,可以用公積金彌補。公積金彌補虧損,應當先使用任意公積金和法定公積金,仍不能彌補的,可以按規(guī)定使用資本公積金。(先盈余后資本) 2.擴大經營 3.轉增資本。 (1)對任意公積金轉增資本沒有限制 (2)對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 |
考點42 公司解散★★★
考核內容 | 要點 |
解散原因 | 1.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到期了) 2.股東(大)會決議解散。(不干了)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不在了) 4.被依法責令關閉、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被撤銷。(違法了)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訴訟了) 公司出現前述解散事由,應當在10日內將解散事通過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予以公示(2024新增) |
司法解散 (訴訟解散) |
1.解散主體 (1)原告:持有公司10%以上(單獨或合計)表決權的股東; (2)被告:公司 總結:10%的股權能干什么?開會+解散 |
2.解散事由 (1)公司持續(xù)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的(兩年不開會) (2)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比例,持續(xù)兩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 (兩年無決議) (3)董事長期沖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董事起沖突) (4)經營管理發(fā)生其他嚴重困難,繼續(xù)存續(xù)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股東利益損) |
|
3.訴訟解散例外 股東以知情權、利潤分配請求權、公司虧損、財產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公司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未進行清算為由,提起解散公司的,法院不予受理。 |
考點43 公司清算★
考核內容 | 要點 |
清算組 | 1.正常組成 董事為公司清算義務人,清算組由董事組成(2024變動) |
2.指定清算組成 (1)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逾期) (2)成立清算組后不清算的(不清算) 另,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而解散的,作出決定的部門或公司登記機關可申請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清算組成員可以從下列人員或者機構中產生: ①公司股東、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 ②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破產清算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 ③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破產清算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中具備相關專業(yè)知識并取得執(zhí)業(yè)資格的人員。 |
|
清算程序 | 1.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 |
2.清理公司財產 (1)清算財產指公司清算時擁有的所有財產,不管公司清算時是否占有該財產。 (2)包括:公司所有但出借給他人的財產、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等 注意: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包括到期應繳未繳的出資、分期繳納尚未屆滿繳納期限的出資。 |
|
3.公告和通知債權人 (1)10日內通知,60日內在報紙上或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公告。 (2)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陷阱提示:只有清算程序是“60日內”在報紙上或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公告。其他均為“30日內” |
|
4.注銷登記(2024變動) (1)簡易注銷程序(20+20) ①公司在存續(xù)期間未產生債務或者已清償全部債務的,經全體股東承諾,可以按照規(guī)定通過簡易程序注銷公司登記,應當通過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予以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20日。 ②公告期限屆滿后,未有異議的,公司可以在2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注銷公司登記 ③公司通過簡易程序注銷公司登記,股東對前述內容承諾不實的,應當對注銷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公司登記機關注銷登記(強制注銷)(60) ①公司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滿3年未向公司登記機關注銷公司登記的,公司登記機關可以通過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予以公告,公告期不少于60日。 ②公告期限屆滿后,未有異議的,登記機關可以注銷公司登記。依照上述規(guī)定注銷公司登記的,原股東、清算義務人的責任不受影響。 |
以上僅展示部分內容,完整版可點擊免費下載學習>>中級會計《經濟法》考點匯總(2025年教材暫未發(fā)布,所以考生可以先使用2024年資料,新教材發(fā)布后會及時更新資料)
考生可以搭配思維導圖構建知識框架:
由于篇幅原因,本文僅分享了部分思維導圖,完整版點擊查看>>中級會計《經濟法》思維導圖。
所有備考資料已經收錄進入2025年中級會計備考資料包,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份2025年中級會計備考資料包,包含了從了解考試到備考,從報名到考試全程需要用到的資料,分為報名、了解教材、了解大綱、備考計劃、基礎學習、鞏固強化、考前沖刺、考試等八個階段,會隨著備考進程不斷更新資料。
領取方式:
1.電腦端用戶可以直接掃面文章上的二維碼免費領取,手機端用戶點擊文章下方的圖片“中會海量資料免費送”即可免費領取。
2.點擊下圖免費領取2025年中級會計備考資料包!
以上是“2025年中級會計經濟法知識點歸納: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4)【重點章節(jié)】”的全部內容,小編為廣大考生上傳更多2025年中級會計備考學習計劃、備考資料,可點擊“免費下載”按鈕后進入下載頁面。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2025年中級會計經濟法時間數字考點匯總,考前必看!2025-09-02
- 2025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考前最后10頁紙,背了就得分!2025-09-01
- 2025年中級會計職稱《財務管理》考前最后10頁紙,考前必背!2025-09-01
- 速領!2025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考前最后10頁紙2025-09-01
- 2025中級會計實務考前沖刺:10頁紙速記核心考點,考前搶分必看2025-08-30
- 2025中級會計財管考前10頁紙:核心考點速記(搶分倒計時)2025-08-30
- 2025中級會計經濟法:考前必背10頁紙(沖刺速記搶分)2025-08-30
- 2025中級會計財務管理計算題開平方技巧你掌握了嗎2025-08-29
- 2025中級會計《經濟法》必背50個高頻考點:附沖刺答題技巧與提分指南2025-08-29
- 2025中級會計機考分錄輸入方法:正確格式+操作步驟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