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每日一練(7月20日)
編輯推薦: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每日一練匯總(7月)
(單選)1.下列關于上市公司收購人權利義務的表述中,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購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收購人在要約收購期內,可以賣出被收購公司的股票
B: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后的18個月內不得轉讓
C:收購人在收購要約期限屆滿前15日內,不得變更其收購要約,除非出現競爭要約
D:收購人在收購要約確定的承諾期限內,不得撤銷其收購要約
查看答案解析正確答案:A
知 識 點 :上市公司收購
參考解析:本題考核上市公司收購中有關當事人的義務。收購人在要約收購期內,不得賣出被收購公司的股票。
(判斷)2.甲、乙兩公司簽署協議共同收購丙上市公司,當甲、乙兩公司共同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丙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2日內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向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丙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
A:正確
B:錯誤
查看答案解析正確答案:B
知 識 點 :上市公司收購
參考解析: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時,應該在3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期間不得再買賣,之后每增加或者減少5%,亦需要在3日內提交報告,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內不得再行買賣。
(多選)3.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要約收購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收購人在要約收購期內不得賣出被收購公司的股票
B:收購人在收購要約確定的期限內,不得撤銷其收購要的約
C:收購人在證券交易所之外進行的收購,屬于要約收購
D:收購人應當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并對報告書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查看答案解析正確答案:A,B,D
知 識 點 :上市公司收購
參考解析:要約收購是指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時,繼續增持股份的,應當采取向被收購公司的股東發出收購要約的方式進行的收購:協議收購是指收購人在證券交易所之外,通過與被收購公司的股東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受讓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而進行的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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