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第十九章考點:合并財務報表概述
更新時間:2019-07-07 08:55:01
來源:環球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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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已開始全面備考,環球網校小編希望考生牢固掌握中級會計職稱的考點,特整理發布“2019中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第十九章考點:合并財務報表概述”。希望大家認真學習中級會計實務第十九章的內容。可以結合中級會計實務章節練習進行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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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控制的定義與判斷
控制包含兩個基本要素,同時滿足則能控制被投資方:
一是因涉入被投資方而享有可變回報;
二是擁有對被投資方的權力,并有能力運用對被投資方的權力影響其回報金額。判斷時,綜合考慮所有相關事項和情況。
其中:權力是一種實質性權力:持有人在對相關活動進行決策時,有實際能力行使的可執行權利。
權力的一般來源:來自表決權。權力來自表決權以外的其他權力:來自合同安排。
(二)母公司與子公司
1、母公司:控制子公司:可以是企業、非企業
2、子公司:只能被一個母公司控制:可以是企業、非企業
(三)納入合并范圍的特殊情況——對被投資方可分割部分的控制
同時滿足下列條件并且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投資方應當將被投資方的部分視為被投資方可分割的部分,進而判斷是否控制該部分(可分割部分):
1、該部分的資產是償付該部分負債或該部分其他利益方的唯一來源,不能用于償還該部分以外的被投資方的其他負債
2、除與該部分相關的各方外,其他方不享有與該部分資產相關的權利,也不享有與部分資產剩余現金流量相關的權利
(四)合并范圍的豁免——投資性主體
投資性主體通常應當符合下列四個特征:一是擁有一個以上投資;二是擁有一個以上投資者;三是投資者不是該主體的關聯方;四是該主體的所有者權益以股權或類似權益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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