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級會計師《中級經濟法》章節練習題: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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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項選擇題
1、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價款應當依照有關擔保法律制度的規定清償。下列各項中,不符合《物權法》規定的是( )。
A.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
B.抵押權已登記且登記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C.抵押權已登記的先于未登記的受償
D.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抵押合同生效時間的先后順序清償
【答案】D
【解析】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時,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而非抵押合同生效時間的先后順序)清償。
2、甲與乙簽訂一份買賣合同,雙方約定,甲提供一批貨物給乙,貨到后一個月內付款。合同簽訂后甲遲遲沒有發貨,乙催問甲,甲稱由于資金緊張,暫無法購買生產該批貨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貨款,乙拒絕了甲的要求。乙拒絕先付貨款的行為在法律上稱為( )。
A.行使先履行抗辯權
B.行使后履行抗辯權
C.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
D.行使撤銷權
【答案】B
【解析】后履行抗辯權是指合同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甲)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乙)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
3、甲、乙雙方簽訂一份煤炭買賣合同,約定甲向乙購買煤炭1000噸,甲于4月1日向乙支付全部煤款,乙于收到煤款半個月后裝車發煤。3月31日,甲調查發現,乙的煤炭經營許可證將于4月15日到期,目前煤炭庫存僅剩700余噸,且正加緊將庫存煤炭發往別處。甲遂決定暫不向乙付款,并于4月1日將暫不付款的決定及理由通知了乙。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甲無權暫不付款,因為在乙的履行期屆至之前,無法確知乙將來是否會違約
B.甲無權暫不付款,因為甲若懷疑乙屆時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應先通知乙提供擔保,只有在乙不能提供擔保時,甲方可中止履行合同
C.甲有權暫不付款,因為甲享有后履行抗辯權
D.甲有權暫不付款,因為甲享有不安抗辯權
【答案】D
【解析】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情形時,可以行使不安抗辯權,中止合同履行。
4、甲公司欠乙公司100萬元到期貨款無力償還。乙公司經過調查后得知下列情況:丙公司與甲公司之間存在買賣合同,甲公司已經付款,但丙公司未按期交貨;甲公司與丁公司之間存在大型機器設備買賣合同,丁公司分期付款,在付清全部貨款之前甲公司保留該機器設備的所有權,現丁公司已有兩筆到期貨款尚未支付,甲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乙公司擬通過訴訟采取下列措施,其中符合規定的是( )。
A.以自己的名義請求丙公司向自己交貨
B.以甲公司代理人的名義請求丙公司交貨
C.以自己的名義請求丁公司向自己返還機器設備
D.以自己的名義請求丁公司向自己支付到期貨款
【答案】D
【解析】(1)債務人甲對次債務人丙享有的債權(交貨)不屬于“金錢給付”,債權人乙不能行使代位權;(2)債務人甲對次債務人丁享有的債權(支付貨款)屬于“金錢給付”,債權人乙可以行使代位權。
5、甲向乙借款50萬元,約定以甲的A幢房屋抵押給乙,雙方為此簽訂了抵押合同,但在抵押登記時,登記為以甲的B幢房屋抵押給乙。后甲未能按約還款,乙欲行使抵押權。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關于乙行使抵押權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乙只能對甲的A幢房屋行使抵押權
B.乙只能對甲的B幢房屋行使抵押權
C.乙可選擇對甲的A幢房屋或者B幢房屋行使抵押權
D.乙不能行使抵押權,因為登記機關記載的抵押物與抵押合同約定的抵押物不一致,抵押無效
【答案】B
6、黃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銀行借款100萬元,乙銀行借款300萬元,丙銀行借款500萬元,并依次辦理了抵押登記。后丙銀行與甲銀行商定交換各自抵押權的順位,并辦理了變更登記,但乙銀行并不知情。因黃河公司無力償還三家銀行的到期債務,銀行拍賣其房屋,僅得價款600萬元。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關于三家銀行對該價款的分配,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
A.甲銀行100萬元、乙銀行300萬元、丙銀行200萬元
B.甲銀行得不到清償、乙銀行100萬元、丙銀行500萬元
C.甲銀行得不到清償、乙銀行300萬元、丙銀行300萬元
D.甲銀行100萬元、乙銀行200萬元、丙銀行300萬元
【答案】C
【解析】(1)如果不變更抵押權的順序,乙銀行作為第二順位的抵押權人,可以得到清償的數額為300萬元;(2)甲銀行和丙銀行交換抵押權的順位時,未經乙銀行的書面同意(乙銀行并不知情),不得對乙銀行產生不利影響。因此,乙銀行可以得到清償的數額仍為300萬元,剩下的300萬元給丙銀行(丙銀行通過交換,其抵押權的順位已經優先于甲銀行)。
7、甲與乙簽訂借款合同,并約定由乙將自己的鉆戒出質給甲。但其后乙并未將鉆戒如約交付給甲,而是把該鉆戒賣給了不知情的丙。丙取得鉆戒后,與甲因該鉆戒的權利歸屬發生糾紛。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該鉆戒權利歸屬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丙不能取得該鉆戒的所有權,因為該鉆戒已質押給甲
B.丙能取得該鉆戒的所有權,但甲可依其質權向丙追償
C.丙能取得該鉆戒的所有權,甲不能向丙要求返還該鉆戒
D.丙能否取得該鉆戒的所有權,取決于甲同意與否
【答案】C
【解析】(1)動產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在本題中,乙未向甲交付鉆戒,質權并未設立;(2)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在本題中,乙將鉆戒交付給丙,丙依法取得了該鉆戒的所有權。
8、甲從乙銀行貸款200萬元,雙方于8月1日簽訂貸款合同,丙以保證人身份在貸款合同上簽字。因擔心丙的資信狀況,乙銀行又要求甲提供擔保,為此雙方于8月3日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質物為甲的一輛轎車,但甲未將轎車交付給乙銀行。甲到期無力償還貸款。根據擔保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乙銀行主張擔保權利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乙銀行只能主張保證債權,因為甲未將該轎車交付給乙銀行,質權未設立
B.乙銀行只能主張質權,因為丙與乙銀行未簽訂保證合同,保證債權不成立
C.乙銀行應先主張保證債權,因為保證債權先于質權成立
D.乙銀行應先主張質權,因為質權擔保是債務人甲自己提供的
【答案】A
【解析】(1)主合同中雖然沒有保證條款,但是,保證人(丙)在主合同(貸款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或者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2)以動產設定質押的,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本題中,甲未將轎車交付給乙銀行,故質權未設立。
9、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債務人有權處分的權利中,不能用以設定權利質押的是( )。
A.可以轉讓的股權
B.應收賬款
C.土地承包經營權
D.存款單
【答案】C
【解析】(1)選項ABD:依法可以轉讓的股權、應收賬款和存款單均可以設定權利質押;(2)選項C: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設定抵押,但不能設定質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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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項選擇題
1、甲與乙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約定甲將其收藏的一幅名畫以20萬元賣給乙。其后,甲將其對乙的20萬元債權轉讓給丙并通知了乙。甲將名畫依約交付給乙前,該畫因不可抗力滅失。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判斷中,不正確的有( )。
A.乙對甲主張解除合同,并拒絕丙的給付請求
B.乙對甲主張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絕丙的給付請求
C.乙不得對甲主張解除合同,但可以拒絕丙的給付請求
D.乙不得對甲主張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絕丙的給付請求
【答案】BCD
【解析】(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乙可以解除合同;(2)債權人甲轉讓權利的,債務人乙對讓與人甲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丙主張。
2、甲與乙訂立買賣合同,約定乙先向甲發貨,甲后付款。乙在交貨前有確切證據表明甲經營狀況嚴重惡化。乙得知該情況后,采取的下列措施中符合規定的有( )。
A.可以提出中止履行合同并及時通知甲
B.可以要求甲提供適當擔保
C.乙可以直接通知甲解除合同
D.中止履行合同后,若甲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適當擔保,乙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ABD
【解析】不安抗辯權的效力:(1)中止合同,先履行合同的當事人行使中止權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恢復了履行能力或者提供了相應的擔保后,應當恢復合同的履行;(2)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甲對乙享有50000元債權,已到清償期限,但乙一直宣稱無能力清償欠款。甲經調查發現,乙對丁享有3個月后到期的7000元債權,戊因賭博欠乙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發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傷害對丙享有10000元債權,因事故中的財產損失對丙享有5000元債權。乙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乙對其享有的債權都怠于行使。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甲不可以代位行使的債權有( )。
A.乙對丁的7000元債權
B.乙對戊的8000元債權
C.乙對丙的10000元債權
D.乙對丙的5000元債權
【答案】ABC
【解析】(1)選項A:如果債務人的債務未到履行期或履行期間未屆滿的,債權人不能行使代位權;(2)選項B:債務人對第三人享有合法債權,債權人才能行使代位權,賭債不屬于合法債權;(3)選項C: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如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債權人不得行使代位權。
4、甲公司欠乙公司30萬元,一直無力償付,現丙公司欠甲公司20萬元,已經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棄對丙公司的債權。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對甲公司的行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行使代位權,要求丙公司償還20萬元
B.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甲公司放棄債權的行為
C.乙公司行使權利的必要費用可向甲公司主張
D.乙公司應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甲公司放棄債權2年內行使撤銷權
【答案】BC
【解析】(1)選項AB: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的,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而非代位權);(2)選項C: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3)選項D: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撤銷權。
5、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債務人的下列行為中,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的有( )。
A.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B.債務人無償轉讓財產(受讓人不知道該情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C.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受讓人不知道該情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D.債務人惡意延長到期債權的履行期,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答案】BD
【解析】(1)選項A:債權人可以行使代位權(而非撤銷權);(2)選項B:債務人無償轉讓財產,不論第三人善意、惡意均可撤銷;(3)選項C: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受讓人不知道該情形的,不能撤銷;(4)選項D:債務人惡意延長到期債權的履行期,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債權人依法提起撤銷權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6、陳某向李某借款10萬元,并簽訂了借款合同。張某向李某單方面提交了簽名的保證書,其中僅載明“若陳某不清償到期借款本息,張某將代為履行”。借款到期后,陳某未清償借款本息,經查,張某并不具有代償能力。根據擔保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保證合同的效力及張某承擔保證責任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有( )。
A.張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償能力為由主張保證合同無效
B.張某可以以自己未與李某簽訂保證合同為由主張保證合同不成立
C.張某須向李某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D.張某須向李某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答案】ABC
【解析】(1)選項A: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后,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選項B: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3)選項CD: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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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甲、乙兩公司簽訂一份買賣合同,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購買機床一臺,價格為300萬元。同時,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一份內容為“丙公司愿為甲公司應付乙公司300萬元機床貨款承擔保證責任”的保函,并加蓋了丙公司公章。之后,由于市場變化,甲公司、乙公司雙方協商同意將機床價格變更為350萬元,但未通知丙公司。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機床后,甲公司無力按期支付貨款,乙公司遂要求丙公司代為清償。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丙公司出具保函是其單方行為,因此保證不成立
B.丙公司應在300萬元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C.在乙公司未就甲公司財產依法強制執行用于清償債務之前,丙公司有權拒絕乙公司代為清償的要求
D.丙公司應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6個月,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答案】BD
【解析】(1)選項A: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2)選項B:未經保證人同意的主合同的變更,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3)選項C:乙公司和丙公司未對保證方式進行約定,丙公司應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不享有先訴抗辯權;(4)選項D:當事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8、陳某用自己的轎車作抵押向銀行借款40萬元,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陳某駕駛該車出行時,不慎發生交通事故。經鑒定,該車的價值損失了30%。保險公司賠償了該車損失。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該抵押擔保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該轎車不再擔保銀行債權
B.該轎車應擔保銀行債權
C.保險賠款不應擔保銀行債權
D.保險賠款應擔保銀行債權
【答案】BD
【解析】(1)選項AB:擔保物部分滅失,殘存部分仍擔保債權全部;(2)選項CD:在抵押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征用的情況下,抵押權人可以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
8、陳某向賀某借款20萬元,借期2年。張某為該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擔保條款約定,張某在陳某不能履行債務時承擔保證責任,但未約定保證期間。陳某同時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擔保并辦理了登記。抵押期間,謝某向陳某表示愿意以50萬元購買陳某的房屋。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陳某將該房屋賣給謝某應得到賀某的同意
B.如陳某經賀某同意將該房屋賣給了謝某,則應將轉讓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C.如謝某代為償還20萬元借款,則陳某的轉讓行為無須得到賀某同意
D.張某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答案】ABCD
【解析】(1)選項AB: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2)選項C: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3)選項D:當事人根本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9、6月6日,丙向甲借用勞力士手表,約定6月10日歸還。6月7日,甲向乙借款5萬元,并以該勞力士手表出質擔保。雙方在書面質押合同中約定,若甲屆時不能清償債務,則手表直接歸乙所有。6月8日,甲通知丙于借用期滿后直接將手表交給乙。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乙的質權設立于6月7日
B.乙的質權設立于6月8日
C.若甲屆時不能清償對乙的債務,乙依約直接取得手表的所有權
D.若甲屆時不能清償對乙的債務,乙有權就手表變價,并以變價所得優先受償
【答案】BD
【解析】(1)選項AB:出質人以間接占有的財產出質的,書面通知“送達”占有人時(6月8日)“視為移交”;(2)選項CD:質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出質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質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但“流質條款”的無效不影響質押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在本題中,乙不能直接取得手表的所有權,但乙的質權仍然有效,乙有權就手表變價,并以變價所得優先受償。
10、10月5日,甲向乙借款1000元,同時簽訂了一份質押合同,約定甲于10月8日將一頭母牛作為質物交付給乙,甲如期交付。12月6日,母牛生下小牛一頭。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質押合同的生效時間為10月5日
B.質權的設立時間為10月8日
C.小牛應歸乙所有
D.小牛應歸甲所有,但可作為質權的標的
【答案】ABD
【解析】(1)選項AB:質押合同是諾成合同,質物占有的轉移不是質押合同的生效要件,而是質權的生效要件;(2)選項CD:質權人收取孳息,并非取得孳息的所有權,而是將孳息作為質押標的。
11、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擔保物權已經設立的有( )。
A.甲與乙簽訂以某房屋為抵押物的抵押合同,合同已生效,但尚未辦理登記
B.甲與乙簽訂以某機器設備為抵押物的抵押合同,合同已生效,但尚未辦理登記
C.甲與乙簽訂以某機器設備為質押物的質押合同,合同已生效,該設備已交付,但尚未辦理登記
D.甲與乙簽訂以甲享有的丙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為質押標的的質押合同,合同已生效,該項質押丙公司已經記載于股東名冊上,但尚未向工商機構辦理登記
【答案】BC
【解析】(1)選項A:以不動產抵押的,必須登記,未經登記,抵押權未設立;(2)選項B: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只是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但不影響抵押權的設立;(3)選項C:動產質權自質物移交質權人占有時設立;(4)選項D: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向工商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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