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巖土工程師:崩塌勘察
更新時間:2012-12-03 15: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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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為方便廣大考生朋友準備2013年的巖土工程師考試,環球網校特地對基礎考點進行了匯總,希望能提高您的復習效率.
(1)崩塌勘察宜在可行性研究或初步勘察階段進行,應查明產生崩塌的條件及其規模、類型、范圍,并對崩塌區做出建筑場地適宜性評價以及提出防治方案建議。
(2)崩塌勘察工程地質測繪的比例尺宜采用1:200,并應查明下列內容:
1)崩塌區的地形地貌及崩塌類型、規模、范圍,崩塌體的大小和崩落方向。
2)崩塌區巖體的巖性特征、風化程度和水的活動情況。
3)崩塌區地質構造,巖體結構類型、結構面的產狀、組合關系、閉合程度、力學屬性、延展及貫穿情況,并編繪崩塌區的地質構造圖。
4)氣象(重點是大氣降水)、水文和地震情況。
5)崩塌前的跡象和崩塌原因,地貌、巖性、構造、地震、采礦、爆破、溫差變化、水的活動等
6)當地防治崩塌的經驗
(3)當遇下列情況時,應對崩塌進行監測和預報:
1)當判定剝離體或危石的穩定性時,宜對張裂縫進行監測
2)對有較大危害的大型崩塌,應結合監測結果,對可能發生崩塌的時間、規模、滾落方向、途徑、危害范圍等做出預報。
(4)崩塌區的巖土工程勘察應確定崩塌的范圍和危險區,并對工程場地的適宜性作出評價和提出防治方案。各類崩塌防治應符合下列要求:
1)Ⅰ類崩塌區不應作為建筑場地,線路工程應繞避開。
2)Ⅱ類崩塌區,當坡腳與擬建建筑物之間不能滿足安全距離有要求時,應對可能崩塌的巖體進行加固處理。線路工程通過Ⅱ類崩塌區應采取防護措施。
3)Ⅲ類崩塌區可作為建筑場地,但應對不穩定巖體采取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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